如果你缺钱,你就拍喜剧片,如果你还缺钱,那你就拍恐怖片!
因为美国人喜欢恐怖,就像香港人喜欢功夫一样,早已经成了生活中的习惯。
你可以在香港看到屁大的小孩抱着一本功夫漫画看得津津有味,也可以在美国看到一个小孩的床头总会摆放着很多吸血鬼或者狼人杂志。
这,就是两种不一样从小就养成了的文化习性。
在好莱坞闯荡了快两年的易飞扬,当然明白这句“经典老话”的含义,并且靠着自己拍摄的恐怖片,也验证了其中的道理。
现在,他就准备带领自己的人马,打造另一个恐怖奇迹《电锯惊魂》。
根据易飞扬前世所知资料,《电锯惊魂》,2004年出品的恐怖片,由詹姆斯。温执导。本片只用了十八天拍摄,在2004年1月的圣丹斯电影节中首映。在同年10月29日在全球各地陆续上映。最后在北美地区带来了5518万美金的票房。由于第一部的大获成功,后来几乎每年推出一部续集,直至第七部!
这部异常成功的恐怖片不光是北美地区的观众非常喜欢,就连远隔大洋,根本没有上映的天朝都拥有大量粉丝,人们都醉心于血浆横飞的冲击性画面,以及这部剧自虐般丧心病狂之后对于生命态度的反思。
“大多数人活着都不知道心存感激。但是你不会了,永远都不会了”
“是生是死,掌握在你的手中!”
这是电锯门创始人竖锯的名言,在这部剧中,男主角“托宾。贝尔”那完全可以媲美奥斯卡影帝的表演,让杀人狂也深入人心。
出人意料的结局,超出常理的疯狂!
这种血肉横飞的杀人游戏不同于以往的恐怖片,例如《德州电锯杀人狂》《猛鬼街》等经典电影,它有自己独特的规则,所有的死者,归根结底不是死在竖锯的手上,而是死在自己对死亡的恐惧之上,竖锯没有“亲手”杀掉一个游戏参与者。
对于这部戏,易飞扬写了一套剧本,刚刚加盟梦幻影业的詹姆斯温也写了一套剧本,将两套剧本拿出来以比较,高下立判。
易飞扬并非专业剧本编辑出身,在他天马行空的脑海里,剧本注重的是创意,而不是拍摄的细节;相反,詹姆斯温本身就是学习这一专业的,他所写的剧本就非常贴近拍摄所需的分镜头剧本,并且分镜头剧本写的非常翔实,何处该用长镜头,何处该用空镜头,何处进行附视拍摄,何处升何处降,何处甩何处悬,何处反打何处变焦,甚至何处使用主观镜头,完完整整仔仔细细,没有一个片段漏过。
用兔子比尔等人的话来说,易飞扬所写的《电锯惊魂》剧本走的是“达利”路线,很抽象,只有易飞扬自己亲自做导演,估计拍摄起来才会很快;詹姆斯温写的剧本走的是“达芬奇”路线,很实用,就算是个普通人,获得这套剧本后,也能将《电锯惊魂》拍个八~九不离十。
这样的评价,让易飞扬感觉很丢人,一向被誉为好莱坞才子的他,第一次遇到了这么强劲的对手,不过还好,这家伙也是华人,并且还加盟了自己的公司,真不知道放他去狮门影业的话,未来会有怎样可怕的后果。
易飞扬想到这里,不禁一阵后怕。
人才呵,还是攒在自己手掌心那才安全!
……
接下来的几天,易飞扬带领新人詹姆斯温,开始全面发力,制做人员表,演员表,配乐,理想机位图构,分镜头示意图,所需物料表等等,一部电影所有需要的东西尽量做到准备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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