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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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展微微皱眉,她很不喜欢废话的人,袁枚虽然眼睛肿胀得只剩一条线,那一刻却福至心灵,居然看出了施展的不耐,当下再不敢多言语,飞快的一瘸一拐绕过车头去到副驾那边,打开车门爬进去坐好,系好安全带之后,两只手紧紧巴着座椅,那样子好象生怕施展会反悔把他踹下去。

        美救英雄(五)

        “施小姐,太谢谢你了。”

        施展面无表情发动引擎,开车之前,淡淡说了一句,“用不着谢我,相信我,住进我家,对你来说,不见得是好事。”

        张剑之办事很精细,他既说此人档案清白,那就不会有错,虽然他缠上自己的理由值得推敲,不过,施展有她自己的看法――如果他当真包藏祸心,住在她家里,在她的眼皮底下,他绝对会在最短的时间内现出原形。

        她话音刚落,厨房里就传来乒乒乓乓的声音,间中还夹杂一声低低的惨叫,片刻之后袁枚围着一条围裙匆匆忙忙跑出来,“是是,我马上进屋,厨房里有老鸭苦瓜汤,清热润肺,我还做了饭,正准备要……”

        施展挥了挥手,“我吃过了。”

        昨天晚上灯火昏暗,看得不清楚,早晨出门的时候他还没起身,都没有机会正眼看这男人,如今近距离的审视才发现,这男人身材修长,眉疏目朗,有种读书人特有的书卷气,虽然脸上淤青还没有消减,颧骨上贴着一块创可贴,样子看来有些可笑,但是总体来说,他还算是个悦目大方的清俊男人。

        袁枚哦了声,颇是有些失落,拖着步子进了门厅旁边狭小的佣人房,关上门,坐在单人床上,怔怔的发呆。

        浴室传来哗啦啦的水流声,这表示美洲狮在开始她的洗浴工程了。

        他定了定神,悄悄打开门,一眼就看到了施展丢在沙发上的公文包,和一路散落的衬衣长裤。

        施展是野生动物,这是张剑之对她的评价,对此她自己也从来不否认,野生动物最不缺乏的就是对猎物残忍的搏杀天性,她认为个人最为凸出的特点,也是这一点。

        当然,最主要的是,她不认为这是缺点,所以依循这种天性行事,在她看来,也就不是应该被谴责的了。

        比如说现在,她全身上下只包着一张薄薄的浴巾,齐肩的头发湿漉漉披在脑后,半蹲着身,双手平举至胸前,稳稳控着一把精钢打造的天魄硬弓弩,这是张剑之做国际刑警入美国三角洲特种部队受训时带回来的纪念品,是真正的军用弓弩,其强劲的杀伤力据说可以轻而易举射穿人的头颅,张剑之用过一次之后就爱不释手,受训结束冒着有辱国名的危险偷偷带回来准备自己收藏,哪想到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他把东西带回家藏了没几天功夫,自己手心摸在弓身上的余温尚存,它已经落入施展的手里。

        至于施展是怎么得手的,个中的详情,不说也罢。

        天魄的弓身是用精钢打造的,增强了力度和精确度的同时,重量也不容小觑,施展一手端着弩身,手臂上的肌肉因为用力微微鼓起,饱满的胸部在浴巾之下呼之欲出,灵巧的右手拇指扣着长弩机关的扳机,锐利双眼眯成一条缝,注视着佣人房半开的房门露出来那张青青紫紫的脸和形状优美的前额,美洲狮小姐嘴角迸发清冷的笑容,露出肉食动物在见到猎物时所特有的兴奋表情。

        背着我翻阅我的私人物品,袁枚,你惹到我了。

        8。73毫米粗的碳素箭头正对处,即是袁枚的前额。

        袁枚的前额宽阔饱满,光洁明朗,在这样的额头开一个血洞,即便是常年在人头上动刀动枪的脑科医生都会觉得不忍,可是施展不一样,她虽然很不想承认,但实情是,在袁枚额头开个血洞这件事让她有一种快感,那种快感,比起一年前在木兰野生围场徒手猎杀野猪的快感而言,有过之而无不及。

        猎杀对手时特有的屠戮快感,她曾经说给张剑之听过,张剑之无可奈何的笑,这样回复她,“施展,你要是没干法律这行当,九成九就是个中国的开膛手杰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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