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从一开始我就不该来夜色,也许我一开始就不该帮雪儿,我就应该明哲保身的做个围观者,那样,他依旧是他的豪门公子,我依旧是我的欢场戏子,他走他的阳关道,我过我的奈何桥,两不相关两不误,多好。
我觉得那天很悲壮,泪洒了一路。
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常穿高跟鞋,哪能不崴脚。
于是乎,我在快走到家的时候,踩进一个坑里崴了脚。
我一点儿都不觉得这是坏事儿,我想,也许脚疼了,心就不会疼了。
我看着七分的高跟鞋和一只不怎么好用的脚,深刻的认识到我跳不回家,拿出手机把通讯录里的人名过了一遍,然后选择了林楚。
林楚找到我的时候,我正在路边的马路牙子上坐着。
他指着我,“我说,夏落落,你怎么这么笨,走几步路还把脚崴了?”
那是几步路吗,我走了那么长时间,脚都快断了!你穿七分的高跟鞋试试!
“……”我耷拉着脑袋不说话。
他看我不说话一屁股坐在我旁边,点了一支烟。
我从来不知道林楚会吸烟,平时他身上也闻不到烟草味,我一直以为他是不吸烟的。
我转头看他,“你怎么了?”
他看着前方的路面,喃喃低语,“夏落落,你什么时候能让我省省心啊……”
路灯下,烟雾里,他的脸上是淡淡的忧伤,我忽然有点感动。
我们在路边坐了很久,一直到我靠着他的肩膀睡着。
我不知道自己后来怎么回的家,不知道林楚什么时候走的。
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床头放着药,而且脚上已经上了药。
起床之后,我给经理打了个电话,告诉他我请假。
刚开始他还不答应。
我气打不出来,“你想在夜色里看到一个单脚跳的女人把托盘扔到客人脸上吗?”
他沉默了一会儿就答应了。
好好说话不管用,非得逼我发火,真是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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