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我兴冲冲地冲到宇文宇的面前,拐弯抹角地问:
“几点了?”
说完,就只等他挽起袖子了。可他斩钉截铁地说:
“没戴表!”
我只好扫兴地走开了。
过了一会儿,我又来了!(我可真无聊),这回,我决定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
我面不改色心不跳地对他说:
“你是不是在手上刻了个‘爱’字呀?给我看看好吗?”
没想到他爽快地说:
“好吧!”就捞起他的袖子。
只见他的黑手背上,有一块可乐瓶盖大小的红肿区,呈粉红色,的确很肿很肿。不过,实在看不出来是个“爱”字,只看得出几横几撇的走势。
说到“刻制”过程,宇文宇说:
“是用在黄玉上磨过的,经过消毒的小刀,把人肉根据字的笔画一点一点地挑起来,所以,这个字才得以变红肿。”
正所谓“英雄出少年”,我可以想象到宇文宇咬牙切齿,拿着菜刀往自己手上划,血流了一盆子的情景。其勇气,不亚于三岛由纪夫(剖腹的作家)。他又笑谈自己的下一步计划:
“其实这只是第一道程序,现在我还准备把墨水渗到里头。”
这时,我才问了一个我真正最关心的问题:
“你爱谁啊?”
不巧,他刚展开不好意思的笑,上课铃就打响了。
不过,也没关系,因为刻字同学的拜把兄弟……范都都,就坐在我前面,上课时,我悄悄地问他,知道不知道他兄弟刺青之事,没想到他竟不知道。可是脸上露出惊喜的神色。
第二天上学时,范都都把袖子挽起来,骄傲地把右手臂给我,上面竟刻了一个“忍”字!与宇文宇的不同,他的刺青已经用墨水涂上了蓝色,不过,这字一定是宇文宇给他写的,因为只有他才能把字写得这么畸形,想写潦草,显得粗犷,但因为没练过行书,反而把字拧得很妖娆。
我胆小怕事,认为这刺青并不是什么好东西,生怕范都都的刺青会给我惹上什么杀身之祸,便百般劝说范都都洗掉那劳什子,他却得意地抖着胳膊说:
“洗不掉了!”
我问他:“刻这东西,成本费多少?”
他以为我是咨询者,也想要刻个什么,抚摩着我的手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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