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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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二章错杀一千,漏杀一人

        这真是出乎小洛意料之外的事:他本以为高仲才会精虫上脑立刻扑上来,难得他都做好反击准备了;另外,他居然在小洛问他之前就主动把小洛想知道的交代了。

        “哦,这样啊……倒也并不很难为人……”小洛现在还是要继续装得纯洁一点。“到时候还有咱们的老乡吗?”

        “有一个,其他的也都是世界各地的朋友。”这更让小洛坚信,这就是“地球仪”组员的聚会了。

        “不过,是什么时候呢?我也需要安排一下自己的时间。”

        “下周六,下午4点来这里,我开车拉你去。”高仲才说。

        “啊?四点就来,太早了吧。很远吗?”

        “是有那么一段距离,不过倒也不算多么远。就在罗斯坦丁州,大约一个小时吧。”

        “好远哦,这是什么饭店值得你们跑那么远?”

        “哈哈,那不是饭店!是一位朋友请客,在他家里的聚会。”

        至此,小洛想知道的基本都知道了。接下来,他需要一个理由,能让他全身而退却又不让他起疑。很快,他就找到这个理由了。

        “你怎么做的?”纪晓明笑着问小洛。

        “他的沙发底下塞着一团丝袜没藏好,有一截还露在外面了。我就当他的面拿出来了,把他囧的,脸涨得通红,话都说不顺畅了!”

        “啊?那他说啥了?”

        “能说啥?大男人家里到处乱丢女人,被人发现那肯定很难受,尤其是被他正在试图攻略的对象发现。然后他破罐子破摔了,隔着茶几子就向我跳来了。那我是谁啊,还真以为我是个好欺负的乖乖女?我还没敢用什么正经招数呢,就脖子一缩,两手一推,他就飞到我坐的沙发后面去了!”

        “哈哈哈哈!”纪晓明笑得前仰后合,小洛也没想到自己讲得这段经历,竟能让小姑娘这般开心。

        “那你怎么这么狼狈地跑出来了?”纪晓明又问。

        “那可不,难道我还悠哉地换好鞋子,再和他说声再见?”小洛跑出来的时候,手里提着自己的靴子,蹬着进门时候换的棉拖鞋。

        “咯咯咯咯!”纪晓明又被小洛给逗笑了。似乎年龄小,笑点也不高。

        “就是这个人,费撒尔·穆罕默德,住在罗斯坦丁州。”夜魔和猎人正各抱着一大堆文档,夜魔手里拿起其中一叠,说道。

        “给我看看。”猎人拿过他的记录,那时照片上的他还留着络腮胡,胡子一直长到脖子上,显得十分沧桑。“嗯,就是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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