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心惊胆战丶魂不守舍丶食难下咽的晚餐终於结束了。虽然我和江南的交流甚少,一点也不像多年未见的老同学,好在江南先前介绍我时就只说我是因为成绩差所以才记得的高中同学,那麽我今晚的表现也算中规中矩,无可挑剔。
终於结束了,没有失态丶也没有失控丶我长舒了一口气。
我们在饭店门口道别,林晨树与静书以美国式的拥抱作别,对江南可就冷淡得多了,只是礼貌性地握了握手,时间很短,脸上的笑容客气但很疏远。静书也紧紧地拥抱我,热情地邀请我去美国玩,我喜欢这个热情又优雅的女子,如果她不是江南的妻子。所以我不可能从心底喜欢她,不可能。
我和江南的手终於握在了一起,他的手烫得吓人,与他淡漠疏离的眼神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把我的手握得很紧,我有种剧烈的疼痛感,我呆呆地看着他,有片刻的恍惚。他俯下身子,想说些什麽,但终究什麽也没有说,只是把我的手紧紧一握,说了声保重,终於转身离开。
两天後他将离开,我终究没有明白他为何而来。肯定不是因我而来,但为什麽就轻易地搅乱我尚算平静的生活;也毁掉我残存的希望;甚至生生地割断我对他的最後一点依恋。他是为了这样而来的吗?我一点也看不懂他,但我更不懂自己:为什麽在经历了这一切以後,我的眼睛依然离不开他,我的心底依旧舍不得他离开。
车已经驶远,但我仍伫立在原地,许久许久,才听到一个戏谑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别看了,再看就变成望夫石了。」
我有些难堪,但很快不再在意,反正他已看惯了我得难堪与失意,多一次又何妨?
林晨树一把搂住我的肩:「走吧,我送你回家。」
我连忙摆手:「不用,我走回去就可以了。」老妈出去旅游了,晚上可以住到新家,走一刻钟就到了,小区的出入口窄,把他的保时捷刮花了我可赔不起。
林晨树挽起我的手:「也好,我们一起散散步,不要辜负了这大好夜色。」
我不着痕迹地把手抽出来,林晨树不乐意了:「怎麽了,你怎麽什麽地方都不让碰呀,难不成手上也擦了金粉,碰不得?」
我是不是过分敏感了?也许吧,不过,这麽多年,我真的很不习惯於男人牵手同行。
不过林晨树还是要安抚的,我夸张地用手猛地扇了好几下,装模作样地:「太热了,都是汗,还是不要啦。」
说完我带头往前走,林晨树马上追了上来,伸出了手:「那就换你牵我的手,我不怕热。」
林晨树说得理直气壮,真受不了他,也罢,就当左手牵右手,我轻轻地牵起了他的手,他的手冰凉冰凉的,大热天牵着竟是出奇地舒服,我都舍不得放开了。
到了楼下,我与林晨树告别,谢谢他送我回家,当然也要客套一下,邀请他有空来坐坐,想不到他立刻说:「我现在就有空。」
我有些尴尬,也就随口一说,正常人哪里会当真,深更半夜,孤男寡女的,不可以。我陪笑:「太晚了,下次吧。」
林晨树看看手表:「不晚,刚过九点,我有点喝多了,喝杯茶就走。」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能不让他进去吗?何况这房子还是借他的钱买的,我只能把他让进屋,不过心里有些不安,他待会不会撒酒疯吧?
我给他泡了一杯菊花茶,他这几天火气大,给他降降温。
林晨树摊着双手双脚,舒舒服服地坐在沙发上,一副很惬意的样子,我把茶递给他,心里想着怎麽让这个人早点离开,看他一副很享受的样子,不会想赖着不走吧?隔壁住了个马列主义老太太,要被她看见我这里有男人留宿,那我以後也别想耳根清静了。
林晨树的姿势更加慵懒,茶也喝了,他要看的电视大结局也看了,可是,他就是赖着不走,我忍无可忍:「你到底要坐到什麽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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