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过,她熊格格现在是既没有工作,又要还钱,只能忍痛割爱,去变卖她的那些漫画书。
为了生存,忍了!
整个晚上,熊格格都在那儿筛选她那些保存得十分完整的漫画书。这个舍不得,那个十分喜欢;这个是精装本咧,那个的男主很酷地说。
早晨,范宝儿起来,忍无可忍地痛下杀手,稀里哗啦地整理出一整箱的漫画书,将其塞进熊格格的怀里,并威胁道:“今天,不把这些漫画集换成现金,你就不用回来了!”
熊格格咬住下唇,迈着沉重的步伐,走向那条专门贩卖旧书的长长街道。她心情复杂地选择了一处十分不起眼的位置蹲下。因为她的刘海儿有些长,所以她只能盯着每一双在她面前走来走去的脚丫子。
一上午,悄然滑过,却没有一个人向熊格格寻价。
熊格格的表情有些丧气,但如果坦白地讲,她的心里还是十分高兴的。宝儿啊,不是她不想卖出去这些漫画书,是没有人买哦。她真的真的真的已经很努力了。
中午饿了,掏出两块钱,买了两张馅饼吃。
下午逛旧书市儿的人不多,熊格格干脆就坐在一张捡来的报纸上,抱起一本十分老旧的漫画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熊格格看得正入迷,却见一只大手横空出现,似乎是准备抢她的漫画书!
熊格格那所剩无几的敏感神经,在这个时候突然变异了。但见她张开一口洁白的小牙,照着那只手便咬了下去!
那动作,就跟精神病人突然抽风似的,一般人压根儿就扛不住,躲不开。
时间,定格了。
熊格格咬着那只手,抬眼看向手的主人。
那是一个样子很模糊的男人。
熊格格将挡在自己眼前的刘海儿向一旁拨出一条缝隙,这才看清楚面前男子的长相。
那个男人长得十分……难以形容。
这么说吧,他的个头应该很高,整个人看起来高高瘦瘦的。他的头发很乱,看样子似乎是刚起床。他的眼睛很漂亮,但是眼睛周围却有着十分严重的黑眼圈。他的鼻子很挺拔,唇形很完美,脸色很苍白……哦,不对,是皮肤很白。那种白,应该是长期不见阳光的原因。
男人的下巴有点儿尖,使他看起来更像是一种在夜间出没的动物。不知道为什么,熊格格竟然联想到了吸血蝙蝠。
男人穿着一件很大很大很大的深蓝色恤,下配一条紧腿的水磨牛仔裤,脚蹬一双色彩斑斓的帆布鞋。
他就那么蹲在熊格格面前,一动也不动。
时间,在这一个瞬间,被拍成了纪念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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