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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可以十分肯定地说,在熊格格脱掉我的上衣之后,她曾吸了吸口水,喃喃道:“真……白!”

        两个字,只是两个字,却让我险些一口气上不来,就此与这个世界说拜拜!

        试想,我当时已经病成那样,急需治疗,她却面对我的上半身,说出那样两个猥琐至极的两个字!

        我承认,如果不是我当时的身体状况不允许,我一准儿蹦起来,将她骂个狗血淋头!

        后来,不想提起此事的原因,一是怕她尴尬,二是我心怀感激。我并非不领情,而是十分领熊格格的情。如果不是她,我会被直接推入手术室。当然,也正是因为她,所以我才幼稚地吞掉一大锅的饭菜,被送进了医院。这是个恼人的因果循环,我忍!

        医院不是个好地方,但是却是每个人都必然然要去的地方。

        第二次进入医院,是因为大哥和熊格格逃出绑匪窝之后,我们在医院里完成了逃亡大会师。

        当看见熊格格躺在冰冷的白色病床上时候,我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手在颤抖。那种颤抖,源于恐慌。

        大家都亲眼目睹了俘姜是如何在乎熊格格的,却没有人知道,我隐忍的感情。

        时过境迁之后,我偶尔还会抬起我的双手,嘲笑它们一番。如此稳的一双拿画笔的手,却也能抖成那个样子?呵……

        第三次进医院时,我清楚地感觉到自己心脏被烧伤后,那种无法言语的痛的滋味。

        尤其是一想到,熊格格冲进火海,是为了救出傅姜的皮箱和我的画稿,我的心便抽痛不已。她的背部烧伤十分严重,被送进医院后,却始终隐忍着,不吭一声。就连医生,都说,熊格格忍耐力过于常人。

        这话,让我心酸。

        一个女人,只有被人疼爱的时候,才会撒娇,才会喊疼。一个女人,只能依靠自己的时候,才会独立,才会坚强!

        熊格格,没有安全感。她就像一只蜗牛,永远慢吞吞地爬行着。却从来不肯丢弃自己的壳。因为她知道,她一旦抛弃了厚重的壳,便一无所有。

        熊格格,你让我心疼了,你知道吗?!

        为了这份心疼,请你做我的女朋友,让我娇惯着你,纵容着你,宠爱着你。让你,幸福!

        思绪万千,惆怅百转,却也不都是那种渴望不及的滋味。

        熊格格带给我的快乐,有很多。

        烧伤未愈,傅姜突然消失,整间病房只剩下我和她。每当回忆停留在那里,我便忍不住上扬起唇角,发出畅快地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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