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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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那个男孩儿还算喜欢我,我也喜欢他,可是当时就为了点事儿分开了,如今孤身一人的我想想,当时为何不咽下那口气,非要跟他争个你死我活,两败俱伤。

        但是,我真的重返过去,我还是不会和他在一起,因为我已经不那么爱他了。

        天知道,我现在又在说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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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我和刘先生分手后,我先是在家颓废了一段时间,后来,收拾好了感情,辞去时装杂志编辑的工作。当时我觉得我那个心理状态根本没办法马上投身到新工作去。于是,我买了个登山包,背上我那只蒙了灰的尼康,在网上找了个青年自助旅行团,往西部那边跑了一遭。

        那个青年自助旅行团是一群刚毕业的大学生发起的,说实话,在那个团里我算是个独行的老人,况且人家还是一群同学,团里真正能和我聊到一块儿的人很少。

        旅途当中,我主要就一个人坐在车子的后排,带个耳机听听歌,看看视频或者看看我随手带的几本书。

        那时候,沉浸于情伤,难以自拔的我干脆就读上了诗集,最喜欢的当然是普希金。疯的时候干脆和北方大老爷们儿一样喝上一口燕京,然后在房间里转着圈,嘴里大声的念着那些美妙的诗句。

        好吧,当时我就像个疯子,我承认。

        有一天,作为疯子的我,遇到了另一个疯子,叫阿秋。

        我忘了阿秋的真名叫什么了,貌似姓陆,那会阿秋得了鼻炎,在车上打喷嚏,于是团里的小姑娘就给他取了个叫阿秋的名儿。当时我们的车从昆明往大理开,独行的阿秋就像搭个顺风车去大理,后来干脆就入了伙,跟我们一群人在大中国慢慢逛。

        第一次见阿秋的时候,他穿着一件白体恤,牛仔裤,整一人看上去就是街边卖烤串的小青年,后来他告诉我他原来是干精算那行的,说实话我还真是吓了一跳。

        因为我真的很难把这么一个屌丝男青年和那种西装革履,出入高级办公室的精算师联系到一块。

        阿秋是个话唠,是那种可以煽动气氛的活跃分子,还是众人的笑料,以至于一天之内,他就勾搭上全车除我以外的妹子们,甚至还调戏了几个比较单纯可爱的妹子。反正,在我眼里他就是个油嘴滑舌,甚至嘴有点贱的轻浮男子。后来,他见我一个人窝在后面,就背着他那个包坐到我身边来,准备搭讪我。那会我也没理他,把耳机里的音乐开到最大,自顾自的看着窗外的景色,随便他在我身边唧唧歪歪,介绍一大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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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阿秋第一次认真交谈是在大理的青年旅社。当时和我们一团的大学生们玩的比较疯,我是个比较喜静,不爱闹腾的人,于是一个人坐在旅舍的院子里烤火看书。

        当时是凛冬,即便是坐落在祖国南部的春城,夜里也有些冷。我翻了几页书,然后搓了搓冻僵的手,把手伸到篝火边,取暖。阿秋突然就从旅舍里出来了,嘴里叼着根烟,过了件黑色的棉袄,坐在我的身边。

        之前,在我眼里,阿秋就是乐呵乐呵,就算别人跟他开很过分的玩笑,他都可以一笑而过的二逼青年,可那时候,我却觉得眼前的阿秋有点落寞。

        阿秋剪着一头碎发,黑色棉袄里套着一件白色的恤,穿着一条黑色休闲裤,脚上踏着一双纽巴伦,手里拿着最多的就是香烟。

        阿秋的个子很高,一米八的样子,他如果不说自己是杭州人,我还以为他是北方人。

        “怎么出来了?”我和阿秋的第一次对话是从我这句不冷不热的问候开始的。

        “小朋友喝的太疯了,叔叔我喝高了,会出事的。”阿秋吸了一口烟,笑着道。

        当时我听到他这么一句,我就觉得这个男人一定是个自恋狂。他看到我手里捧着的是王海桑的《我是你流浪过的一个地方》,便欣然一笑。

        阿秋虽然看上去和蠢,智商捉急,但人家好歹是考上精算师的人物,肚子里的墨水多的很。

        “王海桑他的诗很美。”阿秋说完,又吸了一口烟。

        怎么说呢,阿秋在我眼前的形象一直是个欢脱的,脑子转不过弯来的逗比,可那天,星空之下,篝火旁边,我突然觉得安安静静,低头抽烟的阿秋其实挺迷人的。

        “恩,是的。”我应着。

        我周遭的人很少有人读诗集,别说王海桑了,连读普希金的人都很少。可是,阿秋和我一样,爱极了那些简单,却宛若春风入怀的优美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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