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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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对伏义非的喜欢,来得好快,快得令她每回见到他都有一种昏眩的感觉。

        她很清楚这不是崇拜,也不是想要以身相许的恩情,而是每次一看到他时,她的眸里都会佯满他的身影,甚至因为他的关系,令她也淡忘自己曾经有过指腹为婚的婚约。

        尽管着桩婚约已经被大姐抢走,但她却一点也不觉得难过,反倒庆幸自己没有嫁给沈少爷,而是遇上这个动作粗犷,却心思细腻的大男人。自从她很在伏义非的身边之后,他见她瘦得弱不禁风,于是照三餐喂食之外,还照消夜,点心往她嘴里送。

        短短半个月的时间,她的身上总算多长了一些肉,一张削尖的小脸也微微丰腴,不再惨白无血色。

        现在的她红光满面,脸颊还有自然的红晕。

        而且在伏义非开朗个性的感染之下,她也很少哭哭啼啼,每次都被他逗得呵呵大笑,于是,她对他的爱慕又多加重一些。

        明知道不可以,但她还是克制不住,在心里偷偷喜欢着他。

        不过她却没有告诉他,她好怕他不接受她的感情,届时肯定又会添了他的麻烦。

        所以她抑住自己对他的情感,不敢对他宣泄。

        安静的待在他的身边.他走到哪儿,她就跟到哪儿。

        久了,金沙城的人都知道他们如影随形。

        见到她,就好比见到伏义非,每个人都对她嘘寒问暖,不再认为她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婢女。

        这时她才明白,原来他在金沙城不但受到男女老少欢迎,还吸引了不少姑娘的青睐。

        最近,她也知道城南庄府的千金庄晓蝶有意想要招他为婿。

        自从庄晓蝶知道她的存在之后,对伏义非的殷勤更是人人可见,只差没有昭告天下自己的心意。

        众人也都对他洗脑,说只要娶了庄晓蝶,不但可以少奋斗二十年,还可以将金玬玬手上的卖身契赎回来。

        可是他只见过庄晓蝶几次面,没有其它的非分之想。她普通得就像一名路人,若不是曾经护过庄府一次镖,他或许还不会注意到地。

        对于庄晓蝶,他一点意思也没有。

        但庄晓蝶最近动作频频,不但主动约他喝茶吃小点,甚至还要约他逛夜市集,不过都一一被他拒绝。

        最后,庄晓蝶只好亲自到金宝庄来访,一见到伏义非,便抛开姑娘家的矜持,故作天真可爱的巴住他的臂膀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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