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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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说是买妻,但也不是随便谁家的女孩都要,他们挑挑拣拣好几家,才选中了余氏。跟余氏的婶娘谈好价钱,便一手交钱,一手迎了余氏过门。

        余氏嫁了过去,她婶娘也就不能再继续折磨,虐待她,除了丈夫是个痴儿之外,公公婆婆待她却也和善。余氏在那家过了几年还算舒心的日子,就是一直没有生育。

        在余氏的公公婆婆过世后,余氏被本家一纸休书赶了出来,用的就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借口。

        不料,被赶出家门的余氏有了一个多月的身孕,她想再回去,却被告知她的丈夫已经再娶,她要回娘家,她婶娘冷言冷语不肯收留,还说自她卖给那家起,她们就没有任何关系了。

        余氏侥幸存了几两银子,不得已找了个容身之处,平日里再做些针线绣品也能勉强过活,十月怀胎她产下一子,为了养活儿子,余氏就托人看哪家要奶娘。

        元秀出了银子,就有人将余氏带了过来。元秀看她虽然荆钗布裙,却收拾的利落干净,人也长得顺眼,圆脸盘,大眼睛,眼光柔顺,不带一丝杂质,就点头留下了她。

        余氏有了落脚之处,又能养活自己和儿子,便尽心尽力的带锐哥儿,倒将锐哥儿养出了一点肉来,不再是那么瘦小一团。

        而且,余氏的尽心尽力也得到了回报,元父跟元秀商量过后,只要了余氏一人的卖身契,不长,时间是五年。

        这日一早,余氏先喂饱了锐哥儿,将他交给顾嬷嬷,跟她一道抱着自家的儿子,去院子里的花树下乘凉。

        温暖的阳光穿透花树的枝叶,洒落在树下的石桌上,光影斑驳,闪闪发光。

        老管家手巧,用秋竹院里的剩余木料做了两个小摇篮,给两个小孩子乘凉用。

        余氏大字不识一斗,就央求元父给她的儿子赐名。她的夫家也姓余,丈夫没有变成痴儿前,做的一手的锦绣文章。

        元父就取了一个‘锦’字,余锦,锦哥儿,小名又叫元宝。只因小余锦长得圆润可爱,尤其是他两只小耳朵,看上去就好像两只小元宝似的。

        元宝比锐哥儿小两个月,但看起来,他们好像是一般般大,个头上差不了多少分毫。

        要说两个孩子的分别,元宝肤色较白,胖乎乎,肉嘟嘟,小模样有一半随了余氏,另一半随了她的丈夫。

        锐哥儿脸小,细长凤目,眼尾略微上挑,眼珠子好像一双宝石,黑亮,纯粹的,没有一丝杂质。

        元家男子的眼多是这样的凤目,而元家女儿的眼就要大一些,是漂亮秀美的丹凤眼。

        两个小家伙也不认生,躺在摇篮里依依呀呀的,说着只有他们才能听懂的童言童语。

        元秀从元父元母的屋子里出来,碧儿紧随其后,她们刚刚将药膳送过去,脸上带着少见的轻松笑意。

        老大夫又来了三两次,为元父元母看诊过后,说他们痊愈的速度比他预料的要好,照这样下去,能少服用十来副的汤药,也能在近日里启程回京,而不用担心长途跋涉中的劳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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