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厢孙哲确是痴了,怎么也挥之不去初恋那张脸,他自问自己不是以貌取人的人,为何会这样?
“初初,你的脚怎么样?”顾亦舒从初恋退场的时候就感觉初恋的脚不太对劲。
“我没事亦舒,就是不太习惯穿高跟鞋。”
顾亦舒二话不说,抱着初恋到休息室才放她下来,他轻轻脱下初恋的鞋,那样子像极了王子找到辛德瑞拉时的情境。
顾亦舒皱眉,初恋说没事,可是后脚被高跟鞋磨得已经血肉模糊,甚至还在流血,脚趾上被磨破了皮,血已经干成了血渍。
“这样也叫没事?”语气竟带着些愤怒。初恋不知为何竟然觉得此时的顾亦舒是这样的陌生。
他没有再听初恋说话,只是默默的抱起她往医务室走。
路过的人纷纷侧目,顾亦舒仿佛看不见似的,他宝贝一样的疼惜的人,却这样不顾自己的身体,顾亦舒只觉得心痛。
“喂!你放开我,好多人!”初恋低着头悄声对顾亦舒说。
顾亦舒哑然失笑,这个时候她到在意起别人的眼光了。
“怎么?我抱我的女朋友还得偷偷摸摸,况且,初大小姐你现在能走?”
初恋不说话了,好吧!她承认自己现在是走不了了。
“那你还不快点走?快走快走!”初恋把走埋进顾亦舒的怀里,只希望别人看不见她的脸,可是却不知,别人就算看不见她的脸也能看见顾亦舒的脸。
这事到也不失为一段佳话,金融系才子心疼女友,一路抱到医务室。
初恋的脚受伤,初颜和顾亦舒坚持要初恋请假休息,初恋的一日三餐就全部交给顾亦舒,这可便宜了初恋宿舍的那帮人,跟着蹭吃蹭喝不说,还能天天见帅哥。
初恋的脚直到一个星期才能勉强走路,初恋嫌自己之前的鞋不够宽松就一直赖在宿舍里不肯出去,顾亦舒跑遍整个b市才挑了一双入眼的鞋给初大小姐送去,谁知初大小姐从小就挑剔,说不好看的坚决不穿,顾亦舒只好一趟又一趟的满b市跑。
同宿舍的任某人不乐意了:“汝,汝竟然如此对待妹夫,汝来来回回的折腾妹夫五趟了,杂家可都是看在眼里了!……汝,汝不要过来,汝想干什么?汝难道要杀人灭口?救命啊……!”
初恋:“逍遥,我只是想说,你挡住门口了,我怎么出去?”
逍遥哀嚎:“汝是邪恶滴!妹夫啊!苍天可见啊!”
初恋忍不住笑了,和顾亦舒在一起竟慢慢找回了从前的自己,这样的挑剔,不讲理,任性妄为,这一切只不过因为她知道,他会一直在她身边宠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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