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很美味,但是气氛不对。我想与他谈谈刚才的事,可是周围嘈杂的环境根本不适合,我只能乖乖地吃着碗里的东西。吃完东西后,他开车送我回住处。照例,他仍陪着我上楼,可是这一回,我翻遍了皮包也找不到钥匙。
“不见了,我的钥匙不见了。”我急得差点将皮包里的东西全倒出来。
“别急,仔细找找,不会不见的。”他安抚我道。
“找过了,就是不见了嘛。”嘴上嚷着,我仍不放弃地翻着皮包。“真的没有。”
“这里面呢?”他晃了晃帮我提着的行李。
“不可能,我不会放在这里面。”我非常确定。
“别说不可能,找一找。”他将提袋交给我。
死马当活马医,我打开袋子伸手掏了半天。“还是没有。”想了一下我嚷道:“一定是那个男的,在中正纪念堂撞了我两次的那个人。”
“你的皮夹呢?”他问我。
我低头看了一下皮包里面。“还在。”
(bp;看了我一眼,他未加评论,接下我手上的提袋,说:“这么也找不到锁匠来开门了,今晚先住我那儿,其他的明天再说。”
也只能这样了,我颓丧地随他回到他的住处。这是我第一次来他的住处,是独栋别墅型的房子。住不惯公寓,他说。
我带去新竹当睡衣的休闲服已经在中午烤肉时熏得无法穿了,于是,他借了件恤给我,让我先漱洗净身。走出浴室,发现他也已沐浴更衣,正等着带我到客房。
“怕不怕?要不要跟我一块儿睡?”他问我。看来他还记得我是个胆小鬼。
我摇摇头。他自己说过要我提防他的。
“确定?”他又问。
我点点头。
“那,晚安。”说着,他转身要离开。
不过他的手才碰到门把,我就后悔了。“中中!”
他回头看我。
“我……我还是跟你一块儿睡好了。”我说。
我怕黑,怕陌生环境,怕……鬼,和这些东西比起来,他是最不可怕的。
看着我,他露出一抹笑,仿佛这是他意料之中的事。他朝我伸出一双手,我连忙上前握祝
到了他的房间,我毫不犹豫地跳上弹簧床占据一个角落,示威地看着他,不过看到他的动作时,我愣住了。他在……脱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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