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王诗词和李煜是一对单独在一起时相互拆台,有外人时拆别人台的发小儿。
“呵呵,你们玩儿,我去换衣服做饭了,诗词,想着待会儿喂露露吃饭啊。”不知道是不是认为拌嘴代表感情好,王妈妈笑着拍了拍李煜的肩膀,乐呵呵的径自上了楼,留下两人大眼瞪小眼。
露露是王诗词家的狗,每天吃着上等狗粮加上广味小香肠。
而李煜,则是长时间寄存在王诗词家的巨型宠物。
作为一个暴发户出身想并且想要挣更多钱的商人,王诗词的爸忙,所以大部分时间王诗词都见不到他。相比之下,有一个做大生意的妈和一个当大官的爸,李煜差不多基本见不到自己的爸妈。
因此李煜从小就被寄养在王诗词家,是每天吃着好饭喝着好汤的人型宠物。
当然对王诗词来说,李煜远远不如露露可爱。
一般来说,李煜都在王诗词家吃饭过夜,一般来说,王诗词的爹晚上不会回家吃饭过夜。
今天晚上也不例外。
似乎是对王诗词和李煜的互损已经见怪不怪,王妈妈看着两个孩子即使是在饭桌上也不消停的对掐毫不在意,只是温柔的笑着为两人夹菜,“出去这么久,买什么东西了?”
“随便逛的,就买了条裙子。”李煜对着王妈妈咧嘴一笑,将空碗递过去,“程姨,我想喝汤。”
“行行,我去给你盛。”母亲接过碗,眼神有些溺爱,“你们俩先吃。”
“谢谢程姨!”李煜响亮的应了一声,然后趁着盛汤的空挡一把将正在夹菜的女生拽到一旁,“王诗词,你刚才是真没看清还是跟我这装淡定呢啊?按理说虽然你这眼睛显得有些无神但也够大了啊,不应该连自己家的车都认不出来啊!”
“你管我呢!”猛地放下手里的碗,王诗词眼神凶狠的瞪着他,“我看没看见怎么了!”
“嘿,你急什么啊,我这还不是担心你接受不了么,你说你……”
门外响起了熟悉的钥匙声,门在下一秒被推开,饭桌上的两人同时回过头看着刚刚走进门的那个西装革履、衣冠楚楚、几乎根本看不出年龄的英俊潇洒的男人。
“王叔,您回来了啊。”李煜从凳子上站起来笑的有些尴尬,还暗暗推了身边的女生一把。而对方却没搭理他,只是坐在凳子上瞪着门口那个看起来更尴尬的男人,恨声道,“车开的挺快,也不怕把你闺女撞死了!”
“王诗词!”
李煜连忙出声阻止,而门口的那个男人更是不自然的别过头,掩饰的咳嗽一声,王妈妈不明所以的端着汤碗站在厨房门口,王诗词看着母亲担忧的眼神心中突然一酸,猛地站起来冲出家门。
没错,之所以特别了解刚刚那个宝马车里的男人,就是因为那辆从王诗词身旁呼啸而过的、由年轻漂亮的小三开着的车里,坐着的是王诗词的亲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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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平心而论,王诗词在家绝对是处于绝对的女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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