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小菡说,你又来了。
董谦说,这回你先说的啊。
沈小菡说,照你这么说,我们俩之间说话可真得小心。
董谦说,那是你先说的嘛。
沈小菡说,不跟你说了,讲都讲不通。
董谦说,你是怎么了,我听着呢,很虚心的噢,我听你说,说什么都没关系。
沈小菡就停了下来,眼睛里已经噙满泪,说,我怎么办啊?我讨厌一见钟情。
董谦有些诧异,他看了沈小菡老半天,声音颤抖的,说,沈小菡你……爱上谁了?
沈小菡哭了,说,董谦我完了,真的完了,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可以忘掉这些。我感觉自己已经背叛他们了,我就特讨厌自己。
董谦抱住她,说,你听着,第一不要自责,因为如果我是许戈,我原谅你,第二这不是你的错。
沈小菡说,做不到了,我总觉得自己特残忍。
董谦说,我们回去吧,什么都会好起来的,小菡你有试过快速奔跑吗?在那个瞬间里可以忘掉很多东西,只剩下你的喘气,还有筋疲力尽。
然后就拉着她跑,边跑边说,其实我是翻成语字典翻了好几天才找出沅芷澧兰的,其实沈小菡你是最优秀的,我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你知道是什么时候?在哪里?是在二零零一年的六月,你穿着一条白色的长裙往教室里走,我就在对面的天桥上看着你,然后我告诉自己,我的天使来了,你看你的眼睛一闪一闪的,多漂亮,最迷人的那种,过几天我们再去赶场,再去大吃一顿,好不好?
沈小菡停下来低着头喘气,用手背擦了下眼泪,说,好。
隔三岔五的,沈小菡和董谦老是一起去赶场,他们都是同一届的同学,很多人都相互认识,一传十,十传百的,直到有一天夏远打电话来,说什么时候你们变恋人啦?你们看看,这就是小道消息,也不知道经过多少站,传我这来了,中间还不知道编了多少个版本呢,可能到了我这碍于面子说的还是那个不是很难听的版本。
董谦和沈小菡就在沈小菡家大发了一顿牢骚,说世俗眼光啦、人言可畏什么的。沈小菡说咱们学那个阮玲玉自杀吧,你去找块布来,再把手指咬破挤出血来写“人言可畏”四个字,写好我们就马上死掉。
董谦说,干吗用血写啊?太痛了,还是你写吧,你的字比我好看。
沈小菡瞪他一眼,说,这样才叫血书嘛!这样才有震撼世人的作用啊!还是你来写,你长得比我高又比我重,血的含量肯定比我多。
董谦马上把手插进口袋,防贼似的看着她,说,我觉得反正都要死还写什么血书啊,干脆直接去跳河算了,干净利落。
沈小菡说,跳河多难受啊,还是吃安眠药比较好受些。
董谦说,你都要死了,还想什么好受不好受的。
沈小菡说,谁说我要去死了,你真是恶毒,简直就是狐狸中的高级精英。
董谦说,明明刚才自己说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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