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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戚少商的恋人似乎是息红泪,而且是江湖第一美女,我就这么去了南方,是不是太可惜了……

        让我想一想……戚少商和息红泪认识是在十八岁……地点是京城某处大街卖艺场……算算日子……那时候也正好是惜朝十四岁的时候……好,我就等到十八岁的时候来京城……娶老婆顺便看望惜朝和小崔他们,就这么办!

        我右手握拳砸在左掌上,声音清脆,一锤定音,制定下了以后七年的发展规划。

        去南方首先要有马,即使我的轻功厉害,也不能靠两条腿走着去,作为一名新鲜出炉的江湖少侠一定要鲜衣怒马,才能吸引住漂亮的女侠的眼球。

        要买马就得有银子。

        银子不会从天上掉下来,劫别人的富,救自己的贫这种事情一般我还干不出来。

        只好从事比较熟悉的一项工作,打猎,然后卖钱。

        最好能找到几头大一点的猎物,多换一点钱。

        在山林里搜索了半天,合意的猎物没找到,我却听见前面依稀传来人说话的声音。

        这荒郊野岭的哪来的人呐?

        接下来飞鸟惊飞,树然看戏。

        只见很远处,十几个凶神恶煞的汉子,围住了一个十四五岁,脸色苍白的少年,这少年大热天的还穿著一件黑色的裘袍,哆哆嗦嗦不住地咳嗽,一幅随时会倒地身亡的架势。

        可是地上真正倒的却是与那十几个凶神恶煞的汉子相同装束的人,而那十几个汉子手里的兵刃也抖得厉害,人也像抽风一样。

        我还想多欣赏一会儿对立双方的突发性羊角疯,怎奈那面色苍白的少年又出手了,他漂离了地面,轻的像一片鹅毛,快的却又似一道闪电,苍白的手指从漆黑的裘袍里伸出来,显得异常纤细,可那似乎一折就断的长指却比好铁铸的锥子还锐利,点在离他最近的一个汉子的眉心,那汉子闷哼一声倒地,眉心多了一个指头大小的黑洞,却没有鲜血流出来,而那少年的手指也干干净净的不染一丝赤色。

        艺术,杀人的艺术。

        眼前似乎又闪过了做特种兵时,用特制的超低温匕首收割人命,伤口附近的血肉,瞬间被冷冻,匕首不见红,杀人不见血。

        那段充满血色的日子仿佛离我很远了,此刻却又被翻上来,像一些老照片泛着淡淡的黄模糊不清,却又让人百味杂陈。

        我在这里难得的陷入短暂的忧郁,那边少年已经收拾了最后一个汉子。

        然后他转身,迈开步子,似乎要走……

        一阵惊天动地的咳嗽声,冲破了他的喉咙,他立刻一手捂着嘴,一手抚着自己的胸口,似乎想强自压下这一阵咳意,咳嗽是生病的肺部自然的反应,当然不以他的意志为转移,继续扯动五脏六腑。

        在这样长久的咳嗽声中,他的身体颤抖的像秋风里的落长的“吱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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