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可以证明。再者,糖浆很甜,不不应该会喜欢。
然而不不是只倔强的小母狗,它不能够理解我们的苦心。它一直躲着我,除了啼哭就是睡觉。我决定来硬的,撬开它的嘴巴喂它喝糖浆。为了不弄脏它的皮毛,我还拿块毛巾围在它的胸口,再用小勺子,一小口一小口灌糖浆给它喝。我用热水给它洗澡,洗完后用电吹风吃干它的皮毛,它就裹着毯子睡上一下午。
不到一星期,我们的不不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喂养方式。除了喝糖浆,它还喝起了米汤,当然,米汤里必须先放一勺白糖(千万别给幼犬喝牛奶,我以前养过的一只贵妃犬就是喝奶致死的……)。
便是这样,不满一斤的不不活了下来。带它回到浙江的时候,它的体重是三斤。
家人并不看好它,觉得它早早晚晚会死,和我以前养着的狗们一样,都是薄命。这是我固执地要带不不回浙江的原因,我就是要让它好好活下来,就是要让它一辈子都陪在我身边。它的存在,让我不愿意再流浪。
我真的把它当成女儿来养,所以看到现在的它谈起了恋爱,有了很合自己心意的男朋友,我悬着的心放下了一大半。另外,我还希望它可以做母亲,生儿育女。
把一只狗从山东带回浙江,并不容易。首先坐飞机坐火车是绝对带不走不不的,只好选择了汽车。我查阅了大量资料,看到有带狗旅行,给狗吃安眠药的方法。我觉得可以尝试,但有一定风险。但是为着不和它分开,我还是去买了安眠药。
出发前的那个晚上,先给它吃了一颗,做个小实验。没想到,这颗安眠药反而像是兴奋剂,不不到处乱窜,活像个〃人来疯〃。我一狠心,告诉母亲,第二天出发时候,必须给不不吃四颗,甚至更多。
很遗憾,我没能参与父母和不不的这次返乡,而是去了北京。现在想起来,已经忘记了自己为什么要去北京,那一年里,我似乎频繁地前往北京。是为了做什么呢?是为了谁去的呢?对不起,我都遗忘了。
※虹※桥※书※吧※>
第60节:初恋的小母狗(2)
我所记得的是母亲后来告诉我的一些关于不不在旅途中的故事。
吃了安眠药的不不被安置在一个小纸箱里,它睡着了,醒来,很努力地张开双眼,又不得以地合上双眼。夜里,药效已经过去,它在箱子里闹起来,开始了啼哭。父母把不不从箱子里拿出,轮流抚摩它的身体,它才安静下来。不不从父亲腿上交换到母亲腿上,又从母亲腿交换到上父亲腿上,他们就这样哄了它一整夜。
不不从我父母那里得到的安抚超过了我从父母那里得到的安抚,我是说,幼年时代的我,并没得到过这样优渥的待遇。
在不不身上,我可以看到父母对我的宽容。他们努力补偿我,照顾着我的不不。不得不承认,不不的存在是我和父母的一条纽带,联系着迟到的亲情。
我渴望了二十年的爱,终于来了。
搬到新家,有了一个不小的庭院。花坛里种了无华果、月季、杜鹃、仙人掌……围着花坛的是许多盘盘罐罐的我叫不出名字的花草。祖父去世已经一年,祖母从悲伤里走出来,专心种着这些花草。我们一家五口人,祖母、父亲、母亲、不不和我,平和地住到了一起。庭院里有很充足的阳光,祖母在躺椅上微笑,不不就乖巧地蹲在她的身旁。母亲给许多亲戚朋友织围巾,我在一边和她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父亲则忙上忙下地准备着晚饭,时而插上一两句话。
一个冬天的早晨,我听到家人朗朗的笑声,好像在谈论不不。我蹭地从床上爬出,一手抓住睡袍,一手拨弄着头发,匆匆跑到庭院。母亲说:〃恭喜恭喜,你女儿长大了!〃她指着庭院瓷砖上的鲜红色血滴,笑得不可抑止。
我的不不,它来例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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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多么伟大的早晨,不不迎接来了作为一只成熟母狗的第一天。
几天后,附近的公狗开始来骚扰不不。我尤其喜欢一只白色的西施犬,它长得很英俊,也够威风,我叫它白马王子。还有几只体积庞大的狼狗也要来凑热闹,它们似乎要踩烂我家的门槛。就在这样的时候,流浪狗昵昵出现了。父亲说昵昵有点像非洲难民,长得真抽象。不过昵昵还有点艺术家的风范呢,毛发长长,眼神深邃。
再过上几日,公狗们的战争分出了第一次胜负,白马王子和昵昵取得了胜利。这得益于它们两个的团结一致,它们总是守在我家的大门口,左右一只,虎势眈眈地藐视群雄。那些狗也是知难而退,而我们的女主人公不不,它静默地观察着一切,躲在大铁门的细缝里看热闹。到后来,不不接受了这个结果,开始和白马王子以及昵昵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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