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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工程师是秘密警察雇佣的吗?可能是,也可能不是。借一套房子用来幽会并且不再与同一个女人来往的男人,也并不少见。)

        不管怎样,特丽莎高兴地感到她终于达到了目的:她和托马斯单独生活在一起了。是单独?让我说得更准确一些:“单独”生活,意昧着与以前所有的朋友和熟人中断关系,把他们的生活一刀两断。然而,他们还是生活在人们的陪伴之下,与这里的乡下人工作在一起,完全感到温暖如家。他们经常互相串串门。

        他们那天在有俄国街名的矿泉区,碰到那位地方集体农庄主席。当时特丽莎在自己心中发现了一幅田园生活的图景。这幅图景来自她曾经读过而且至今记得的书本,或者来自她的先辈。这是一个和谐的世界,大家一起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大家庭里,有着共同的利益和共同的生活常规:星期天的教堂礼拜,男人们得以避开自己婆娘的小酒店,星期六在小酒店厅堂里的乐队演奏以及跳舞的村民。

        然而,当局管治下的乡村生活已不再具有往昔的模样了。教堂在附近的村庄里,没有人到那里去;小酒店变成了办公室,男人们找不到地方聚会和喝啤酒;青年人也没有地方跳舞。教堂庆典假日已被禁止,没有人关心非宗教的种种取代性活动。最近的电影院也在十五英里外的小镇上。这样,一天吵吵嚷嚷嘻嘻哈哈地劳累下来,他们只能把自己关在四壁之内,被散发出袭人寒气般怪昧的现代家具所环绕,呆呆地看一阵闪来闪去的电视。他们除了晚饭前顺路到某个邻居家扯一两句闲话以外,从不到别人家去做客。他们都梦想着搬进城去。这样的农村生活对他们来说,哪怕微乎其微的一点趣味也没有。

        没有人愿意在这里定居,也许正是这一事实使政府放松了对农村的控制。一个农民,不再拥有自己的土地,仅仅只是个耕地的劳动力,便无须再对什么家乡成工作尽心尽力。他没有什么可以失去,没有什么值得害怕。这种冷漠的结果,是农村保存了更多的自由和自治。集体农庄主席不是从外面派来的(象城里所有高层的经理那样),是村民们从他们自己当中推选出来的。

        人人都想离开,于是特丽莎和托马斯就成了一种例外的情况:是自觉自愿来的。村民们都想争得机会,以便去镇上东游西荡混上一个白天,特丽莎和托马斯却情愿呆在乡下,这样的话,不用多久,他们对村民们的了解,比村民们的互相了解还要多。

        集体农庄主席成了他们真正的至交好友。他有一个老婆、四个孩于,一头喂得象狗一样的猪。猪的名字叫摩菲斯特,它是这个村庄的骄傲和主要兴趣焦点。它可以回答主人的召唤,总是很干净,有粉红色的皮肉,踏着四蹄大摇大摆,很象一个大腿粗壮的妇人踩在高跟鞋上。

        卡列宁第一次看到摩菲斯特,十分惶惶不安,围着它嗅了好久。但他很快就与对方交上了朋友,友好之至,甚至爱它胜过爱村子里的狗类。确实,他对狗类除了蔑视外别无任何好感。这些狗总是被套在他们的狗舍里,老是傻头傻脑并且毫无目的地叫嚷不休。我平心而论,卡列宁极为欣赏自己与猪的友谊,正确地估计了自己同类的价值。

        主席很高兴帮助他以前的外科医生,尽管他同样处在发愁的时候,办不了更多的事。托马斯当上了小卡车司机,把农庄工人送到地里去,还拉点设备什么的。

        集体农庄有四个大大的奶牛棚,还有一棚小母中,共四十头。特丽莎负责照管这些牛,每日两次把它们送到草场去。一些较近又较为容易进入的草场,都要被割得光秃秃的了,她只好超着中群到山地里去放牧,渐渐地越找越远,越跑越宽,一年下来,就把四周远远近近的牧场都跑了个遍。如同在她小镇的青春岁月里那样,她总是带着一本书,白日来到牧场上,便开始把它打开,读起来。

        卡列宁总是陪着她,见到小奶牛活泼得过分,或者试图摆脱人的控制,它就学会了猪搞叫,显然把这一切于得有滋有昧。他毫无疑义是他们三个中间最快活的一个。他前所未有地取得了时钟掌管者的地位,以至如此受到尊敬。乡村生活中无即兴可言,特丽莎和托马斯的衣食起居都越来越按部就班,接近他的时间表。

        一天午饭后(这个时候他们都有一个小时的闲暇),他们带上卡列宁到屋后的小山坡上散步。“我不喜欢他跑起来的样子。”特丽莎说。

        卡列宁的一条后腿有点跛。托马斯弯腰细心查看了一番,发现在跗关节附近有一处小小的伤口。

        第二天,他把卡列宁置于卡车驾驶座前,顺路带他去相邻的一个村庄,找一位本地的兽医。一个星期后,他又去看了一次兽医,回家时来了一个消息:卡列宁得了癌症。

        托马斯花了三天时间,加上兽医的帮忙,给他动了手术。托马斯带他国家时,他还没有完全解除麻醉。他睁着眼,呜咽着,躺在他们床边的小毯子上,剃得光光的一只大腿上,切口和缝合的六针令人心痛地明显可见。

        最后,他试图站起来。他失败了。

        特丽莎一阵恐慌,担心他再也不能走路。

        “不要着急,”托马斯说,“他还在麻醉之中。”她试着把他抱起来,但被他咬了一口。这是他第…次咬她。

        “他认不出你,”托马斯说,“他不知道你是淮。”他们把他抱到床上,没过多久,他和他们一样睡着了。

        凌晨三点钟,他突然把他们弄醒,播着尾巴爬到他们身上,一个劲地贴上来蹭着,怎么也不满足。

        这也是他第一次把他们弄起来!往常他总是等着他们中间的一个醒来,然后才敢于往他们身上跳的。

        现在还是深夜,他却无法控制自己地突然来了。谁能说出他在康复的路途上走了多远?谁知道他正在同什么幽灵搏斗?他正在家里,同他亲爱的朋友在一起,他似乎正强迫他们来分享一种极度的欢欣,一种回归和再生的欢欣。2《创世纪》一开始就告诉我们,上帝创造了人,是为了让人去统治鱼、禽和其他一切上帝的造物。当然,《创世纪》是人写的,不是马写的。上帝是否真的赐人以统辖万物的威权,并不是确定无疑的。事实上,倒有点象这么回事,是人发明了上帝,神化了人侵夺来的威权,用来统治牛和马。是的,即使在血流成河的战争中,宰杀一匹鹿和一头牛的权利也是全人类都能赞同的。

        我们受赐于这种权利的原因,是我们站在等级的最高一层。但是如果让第三者进入这场竞争——比方说,一个来自外星的访问者,假如上帝对这个什么说:“子为众星万物之主宰”——此刻,《创世纪》的赐予就成为了问题。也许,一个被火星人驾驭着拉套引车的人,一个被银河系居民炙烤在铁架上的人,将会回忆起他曾经切入餐盘的小牛肉片,并且对牛(太迟了!)有所内疚和忏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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