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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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好奇你是怎么跟他联系上的?”

        “他在讲座后留了邮箱的。”

        “你就直接给他写邮件了?”

        李时珍点点头,稍显害羞道:“他果真回了呢。”

        “!”岑溪拍了拍脑门,欲撞墙的表情。

        “然后,我们就用邮件联系了两年左右。”李时珍耸耸肩,颇有自豪的架势,事实上,她的确为自己感到骄傲,能跟自己仰慕的人直接沟通,是世上多少人想要做却做不来的事。她觉得自己是其中的幸运者。

        “也不知道他现在如何了,恐怕现在是更加厉害的广告策划了吧。”她自言自语道。

        “真怀念那时候,”岑溪的话里不无遗憾,“真怀念有榜样的自己。”

        洗澡的时候,李时珍看到自己肩膀上的纹身:r,水手。差不多六七年前正值对菠菜水手热血崇拜的时候纹在身上的,现在看去,自然淡了许多,好像另外一个单词:。毕业后,有好几次,她穿露肩的连衣裙时,总会有人问她这个纹身是什么意思,她一律淡淡地回答,圣徒。闻者便用着一种宗教崇拜的眼光看着她,却不再问了。唯独林蓬问她的时候,她答得诚实,说:这是我的偶像的英文名字,他叫水手,是个广告策划界的精英……听到这里,林蓬脸上就挂不住了,愤然离去,自此再也没有提过这个纹身,但也没强迫李时珍把纹身洗掉。

        洗完澡后,李时珍一边吹头发一边打开邮箱,这是她每晚的习惯。她吹干头发后,冲了一杯蜂蜜水,她忽然回翻从前的邮件。

        与菠菜水手的邮件,整整持续了两年半,平均每个星期一封,一百多封邮件。信手点开一封,她看到自己写道:

        “亲爱的菠菜水手:

        谢谢你的耐心解答,你推荐我看的案例我已经看了不下十遍,也有了一些心得体会。不是说读唐诗百遍,不会作也会偷么?我想练练手,你能当我的裁判吗?给我出道题吧。

        敬候佳音!

        祝好

        李时珍”

        她再翻开一封邮件,又翻开一封,又一封,再一封。

        她忽然发现自己脸上凉丝丝的,用手一摸,湿湿的,那是泪。

        她想起了过去拼搏、有梦想的自己。

        很多时候,我们怀念的,并非过去,而是过去的自己。

        大学毕业后,由于她毕业前的巨大成功——成功俘获林蓬,于是守住爱情、经营爱情大行其道,几乎占据了李时珍所有的体力和精力,尽管她当时也在工作,在一家小型私企里做广告策划,时不时也能接上一两个案子。渐渐地,她习惯了平庸,习惯了默默接受身边的人一个个升职,习惯了自己的策划案被排挤在角落里发霉烂掉。

        并且,林蓬当时在这个巨大的城市的不同区间轮岗,为了能常常陪在他身边,她只好跟随他轮岗而频频跳槽,有好几次她刚刚叫上来所有同事的名字就得递交辞呈了。直到一年前,她的男友林蓬有了固定的岗位,她才终于可以安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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