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李时珍腼腆道,“谢谢你,小心开车,再见!”
失物招领
李时珍搬着重重的箱子一步步往三楼挪去,二楼走廊的廊灯坏掉了,她只好一手擎着箱子,一手摸索着楼梯扶手,艰难地上楼。她几度想停下来扒开箱子看看,到底是什么贵重物品这样重,压弯了她的腰。她也实在想知道,在与林蓬的这段感情里,到底是什么让她弯下腰,毫不顾及自己的感受。
摸出钥匙开门,屋中漆黑一片。她将箱子踢进屋里,反手关上门后,便一头栽倒在沙发边厚厚的绒布地毯上。
好不容易喘口气,她倒了杯水,咕咚咕咚喝下,接着去洗澡,吹头发,再是喝水。终于闲下来的时候,时钟已经指向了十一点。她终于走向那两口箱子,甩掉拖鞋,在箱子边上坐下。
其实,她本可以二话不说把箱子扔进楼下垃圾桶的,然而,她终是不忍。箱子里虽然只是些普普通通东西,比如遗落在他家中的单只手套、他们两个用过的情侣杯、她的洗面奶和润肤露、她的睡裙和袜子、她爱看的枕边小说等等等,但是,在这些平平凡凡的物件中,她仿佛看到了自己曾经旺盛的生命力,这里好歹书写着自己曾经的故事,无论如何不舍得扔掉。
李时珍打开第二口箱子,眼见到那只相框时,忽然泪如雨下。她无声地哭着,任由眼泪不听使唤簌簌坠下。
相框里是他们三个人的照片,她,岑溪还有林蓬。
李时珍永远忘不了那一幕,而为了纪念那一幕而留下的这张照片,是她最珍贵的纪念。现在回想,记忆甚至有些模糊了呢。
那是在她跟林蓬交往一周后,清晨,他俩相约在后山上跑步,那是个夏天的早晨。后山上繁华似锦,满山的翠绿与姹紫嫣红交相辉映。那一天,林蓬第一次抓住她的手。李时珍是个体力菜鸟,在平地上跑上八百米已是艰难,更何况爬坡跑步,对她来说比负重跑步更加困难,她刚跑了不到百米,就哀求林蓬停下来休息片刻。她还记得林蓬对她笑的时候露出的洁白的、但长得并不规整的一排牙齿,他善意地嘲笑道:“真不知道你这样的体力是怎样追到我的?”李时珍懊恼地轮番揉着肚子和小腿。不知何时,她的眼前多了一只麦粒儿色的手,抬头看去,林蓬一脸洒脱地说:“来,我带着你跑。”李时珍几经挣扎,终于将手放到他掌心中,她这才发现了林蓬的秘密,原来他同她一样紧张,紧张到牵着她的那只手不停在哆嗦,不止如此,她的手被他汗津津的手背攥湿了。
他们跑完步,林蓬将李时珍安置在一大片草地上,他则去买饮料。待他买饮料回来的时候,他的身后多了一个人,那个人就是岑溪。那个时候,她跟岑溪还只是“最熟悉的陌生人”,岑溪胸前挂着一只笨重的单反,她二话不说,紧靠着李时珍坐了下来。林蓬将一瓶雪碧递给李时珍,解释道:“买饮料的时候遇上的,她非要跟过来。”李时珍仰脖喝了口雪碧,什么也没说,却听见身旁那女孩用不卑不亢的嗓音说:“橙汁,果粒橙。”林蓬看了看李时珍,两人面面相觑,最终,林蓬将本属于自己的果粒橙给了岑溪,又对李时珍道:“我去去就回。”说完,他就走了,留下曾经一时敌对的两人。
李时珍想到这里,嘴角渐渐上扬。
“你干什么?!”听到咔嚓一声,李时珍回过头愤怒地瞪了眼岑溪,只见她正端着镜头在偷拍她。
“你的侧脸很好看啊,”岑溪毫不知耻地说,“主要是你身后那片绿油油的草地造成了色彩的反差,所以显得你的侧脸真好看。”
李时珍什么也没说,只是默默地扭过头去。
“等照片洗出来了,我一定给你一张。”岑溪继续道,现在回想起来,她好像始终都是大喇喇的,像个男孩子一样,也从未见过她显露出羞耻心。
咔嚓,又是一声。
李时珍那张愠怒的脸扭过来的时候,再次对上了一只黑乎乎的镜头和一张笑得极其灿烂的脸,李时珍不知为何,莫名其妙地一阵反感,“你再偷拍别怪我夺了你相机毁了它!”她恶狠狠地说。
“瞧,我就说嘛,尽管咱俩挺像的,可你比我爱生气多了。”对于李时珍的威胁,岑溪丝毫不以为意。
“的确,咱俩挺像的,你比我豁达,我也承认,但我比你的性格好多了。”李时珍有了一决高下之心。
“你是比我性格好,可是我比你有人缘多了。”岑溪不屑一顾地回敬她。
“你是比我有女人缘,可是我比你有男人缘多了。”李时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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