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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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是,那是家德企啊,外国人精明着呢,中国人哪能坐到那么高的位置,顶多是个副总。”

        “那个德国人就是副总。”

        李时珍心里好受多了,听到一个比自己更悲惨的故事,本身就很治愈,再加上一颗心全放在同情别人身上,自怜也就自然而然少了许多。

        他叫黎明笛

        悍马在一处极其偏僻的饭店停下,李时珍随着岑溪下了车,四处望了望,这怕是在郊区吧。自从她有幸擦边进入上层阶级后,在郊区饭店吃饭的日子可是越来越多了,市区中熙熙攘攘的饭店,总是不能引起这个阶层人的兴趣。也总有一些饭店,专为这个阶层服务,而不用考虑赢利的。

        这是一个清幽雅静的四合院,李时珍数了数,差不多有八个房间,也就是说这里最多能坐下八桌客人。院子里静谧极了,也见不到人影,岑溪也是第一次来,她紧紧地跟着顾诗厚,而李时珍则紧紧地跟着她。

        他们走进堂屋,拐了几个弯穿过几个房间,没想到个个人满为患,又想起院外的静谧,李时珍不由得多留心两眼这房子的设计,原来房间内的墙壁上贴了壁纸,那壁纸不同凡响,绒布做成,表面凸凸凹凹,似钢琴房里的消音壁纸,她暗暗赞叹设计者的贴心,毕竟中国人吃饭的时候最是喧闹,想要做到两桌喧闹的中国人沉浸在各自的喧闹中,相互不打搅,也只能是改善房屋设计了吧。

        顾诗厚在一个小房间门口停下,他开了门,请岑溪和李时珍先入内。走进去的时候,屋里已经坐了一个人,显然,他跟岑溪已经相当熟稔,互相寒暄。他的笑容温和,声音敦厚,李时珍不得不承认,他举手投足间,无不昭示着极好的教养。等到看到岑溪身后的李时珍时,那人才明显怔了一下,停了有半秒钟,李时珍才对他说:“你好,我叫李时珍。”

        他点了点头,说:“我是黎明笛,请坐。”他仿佛忘记了自己是来相亲的,再看李时珍的时候,眼中犹是疑惑。

        顾诗厚已经走了过来,坐在黎明笛身旁,李时珍则挨着岑溪坐在黎明笛的对面。他们皆坐在炕上的软垫上,屁股底下的温热让人十分舒适。每人点一道菜凑成四道,然后再加两道特色菜,凑成一桌。李时珍点了菠菜两吃,吃菠菜,她是百吃不厌的。

        “恰好明笛也爱吃菠菜。”顾诗厚有意无意地说道。

        黎明笛点了一份焗蜗牛,李时珍心想,那可不是我爱吃的菜。岑溪选了奶油蘑菇汤,顾诗厚则点了回锅肉,又加两道特色菜,分别是翡翠白菜和浑江银龙。

        李时珍脱了外套,桃红色的连衣裙如一朵桃花盛开在漆黑的夜幕里,自然吸引了对面人的注意,然而,对方只是淡淡地看了一眼,没有任何表示,紧接着,他也脱掉了自己的浅灰色夹克,露出一件式样平淡无奇的白衬衫。

        李时珍瞬间明白了他的意思,也明白她刚刚错过留下好的第一印象的机会,这倒使得她胆大些,敢细细打量着对面那个男人了。他生得并不俊秀,跟旁边的顾诗厚相比,他的五官甚至要降下一个等级。但是,他却有一种在万千光芒中独树一帜的气质,这种气质使得他即使坐在俊朗的顾诗厚身侧,也不至于会输。

        李时珍细细打量着他身上那件衬衫,棉布质地,精工细作而成,很好地衬出了他胸部和腹部间的肌肉,他一定是个十分节制、自我控制极佳的人,所以即使到了三十二岁的年龄,每日酒肉欢畅,也保持着骄人的身材。说实话,李时珍悟到这些之后,忽然发现自己对他充满了兴趣。

        六个菜很快上来。岑溪性格开朗,乱糟糟地跟顾诗厚在聊天,李时珍早明白了她的用意,她自然是希望霸占着顾诗厚,不让黎明笛跟他聊天,以帮助李时珍制造机会。

        李时珍夹了一根菠菜,放到盘子里,问黎明笛,“你也喜欢菠菜吗?”

        “嗯,菠菜味道很特别。”他说。

        “那……你是素食主义者吗?”

        他摇摇头,说:“我的工作不允许我吃素。”

        “你是做什么的?”李时珍假装第一次问这个问题。

        “我在咨询公司里供职。”他说话简洁,不肯多说。

        “你不问我是做什么的吗?”

        “你做广告策划,诗厚都告诉我了。”

        “那我的年龄,我的性格,我的经历什么的,他也都告诉你了?”

        黎明笛老实地点点头,李时珍忽然无话可说。他们沉默地各自吃了一会儿菜,李时珍盛了一小碗汤,又拿过岑溪的碗给她盛了半碗奶油蘑菇汤,抬头问黎明笛,“你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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