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一个男人,爱着一个女人的同时为什么还会爱另外一个女人?”她的眼泪在问话结束的那刻砰然落下,砸在了他面前的桌面上,哗啦啦,一阵碎玻璃的声音响彻他的心间。他看着桌上那滴泪,心中一紧,骤然动容。
“一个男人,既然心里还有另一个女人,为什么会向这个女人求婚?”她已然哽咽,“黎明笛,你告诉我,这是为什么?”
黎明笛定定地垂首看着桌面,桌面上那滴泪不知何时已经化成了一滩咸咸的泪水,他伸手想要抓住那个晶莹剔透的湖泊,他亦想伸手抬起她的下巴望向她饱含泪水的双眼,然而,他只是伸出了手,仅此而已。
李时珍又喝了一杯,忽然,她手一松,酒杯坠到了桌上,他听见她说:“黎明笛,我……我好像喝醉了……”话毕,她已经一头撞了下去,他迅疾伸出双手捧住她的头,这才使得她免于头破血流。
他任凭她躺在掌心里,手背上压着一滩凉凉的液体,他知道那是她的眼泪,他看着她,含情脉脉,他多么想把她捧在掌心上,可惜,“我晚了一步,是吗,珍珍?”
“你怎么不说‘是’呢,是不忍心吗?”他独自呢喃,伸出手将她一辔垂下来的头发送到脑后,他抚摸着她细嫩的脸颊,最后说:“明天睡个好觉吧,不用帮我了,现在,连你也帮不了我了。”
他结了帐,抱起她,钻入车中。农庄的男主人做了代驾,沉默地开着车,仿佛知晓了他的心思似的——他可没有跟人说话的心思。他将她送入家中后,打发走了农庄主人,自己则躺在车厢后座上,慢慢睡去。
可思的安慰
醒来已经是上午十点,睁开眼的那一刻,骤然清醒,李时珍翻身下床,趿拉着拖鞋去洗漱。一边刷牙,一边望着镜中的自己,跟一年前那个欢笑时常、痛苦时常的李时珍无异。
洗漱完毕,她开始准备早餐:煎蛋,烤面包和煮牛奶。她的胃口极好,昨夜的醉酒丝毫没有影响到肠胃,她很快吃完了早饭,犹觉得饥饿,却不敢再吃了。
吃完早饭,终于无事,她坐在沙发上,打开电视机,信手换着频道,思绪却如落水的鸡蛋絮一样,飘散开来。昨夜,她喝了些酒,却没有喝醉。她清楚地记得她的头摔了下去,摔在了黎明笛的手掌上——那双温热的双手上,她记得那双手的温度以及手上覆满的温情,她犹记得他的怀抱——她依偎在其上,受着他的爱护,以及,黎明笛说的每一个字都深深印刻在她脑中,她听见那句令人心碎的“我晚了一步”,她并非无动于衷,然而,她明白,他已经晚了一步,她的心已经被另一个人占据,无论如何,他是进不来了。
阳光照进屋子,风吹进她的衣襟,窗帘在风下摇摇晃晃,阳光在窗帘的罅隙里摇摇摆摆,而她,则陶冶在阳光下,沉醉于风中。
有一瞬,她忽然意识到自己已经二十五岁,不小的年龄,她的朋友中除了在读书的几位,基本上都已经结婚了吧,还有两位,孩子都已经能打酱油了。尽管已经二十五岁,然而,她常常觉得,自己仍然是十年前那个小女孩,十五岁如花的年龄,无忧无虑的生活,不,生活中仅有的忧虑便是学习,啊,多么简单快乐的生活,纵然如今被生活重担压迫地奄奄一息,然而,她始终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十五岁的小女孩,所以允许自己犯错,却不允许自己跟实际年龄匹配。人类的可悲之处,其一便是不能正确看待自己,意识往往跟不上现实。
一串铃声将李时珍从冥想中惊醒,电话竟然来自陈可思,她犹豫着要不要接,此间,铃声戛然而止,她松了口气。然而,两秒钟后,电话再次响起,依旧是陈可思。
颤颤巍巍地摁下接通键,她听见自己嗓音里的颤抖,“二姐。”
对方有一瞬的停顿,接着,李时珍听见陈可思说:“真是暖心,你叫我二姐,我差点哭出来。”
“二姐。”李时珍嘴角不由自主地扬了起来,低沉的情绪转瞬即逝。
“珍珍,下午陪我逛街吧,”陈可思道:“我哪儿也不熟,非得你陪我不可。”
“唔,好。”李时珍答应了,挂了电话,她略带疑虑,却飞速从衣柜里选出一条棕白相间格子裙,套上大衣,跳上了出租车,陈可思正在市中心的万达商场里焦急等待着她。
在万达三楼找到陈可思的时候,她正在试一条米黄色的裙子,看起来布料很薄,是春天的款式。她从镜子里看到李时珍,慌忙转过身,万分惊喜地走到李时珍跟前,扶住她的肩膀,道:“来得真快啊。”
李时珍笑了笑,顺手解开了脖颈上的丝巾,稍稍松了一口气,这才问陈可思,“二姐,你是要买春天的衣服吗?”
陈可思亲昵地捏了捏她的脸颊,道:“我就喜欢听你叫我‘二姐’,听着真是亲切;我就是随便逛逛,看到喜欢的不管春夏秋冬都会入手,你看我穿这条裙子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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