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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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屯,后海。不用酒吧招待他,显得寒碜了。

        不好意思让你陪我,他说,客气地。

        哪里的话,是我应该谢谢您呢。她说。

        你,家里没事吧?他又问。

        没事。她说。家里有个儿子,四岁,由保姆带着(她丈夫在外地工作)。平时保姆在她下班后回家,今晚因为她要应酬,叫保姆呆迟一些。

        (bp;酒吧醉意浓浓。他终于醉了。她说出了自己的要求,他说好的好的,还是那么文雅(好像她理所当然是全国性诗人似的),只是把手放她肩膀拍了拍。她虽然有微微的不习惯,但也觉得没什么。再说他的年龄都能当她的父亲了。她只是悄悄把他的手牵下来,化作牵手的姿势。

        很迟了,她把他牵出了酒吧。打车,上车。司机问去哪里,她说了作协招待所。我不去那地方!他忽然说。

        她诧异。

        我不想看见那些讨厌的眼睛。他说。

        她笑了。没事的,他们看您的眼睛又没恶意。

        他们看你有恶意。他说。

        她承认。她长得不错,走在大街上,有不低的回头率。她感觉得到那些目光。她也为自己具有这种吸引力而得意。她相信在机场他第一眼看到她时,也会感觉得到这一点。女诗人女作家大多是歪桃扁枣。

        看那些看你的眼睛,我就受不了。他又说。

        谢谢。她说,有点感动。要知道,他可是名人哪。

        我历来就讨厌单位招待所。他又说。冷漠,无情!我不去!

        她心一动。这几个词,也是她诗中喜欢用的。她共鸣了。去哪里?司机又在问她。是啊,可是去哪呢?不去作协招待所,又去哪里?

        还是去吧。她劝他。

        我坚决不去那里!他说,要把我送到那里去,我就立马回去!

        斩钉截铁。说着他就猛地睡下了。她推也推不醒。你们到底去哪里?司机有点不耐烦了,催她。她慌了。不要说让他生气了回北京去,就只是让他生气,她的希望也会泡汤的。有一刻,她想把他拉下车去,再想办法。可是他睡得很沉,她搬不动。那就到我家吧。她想。

        带刀的男人2

        到了她家。她叫他,他醒了,谢天谢地。他问,这是哪里?

        我家。她说。

        哦。他说。又迷糊下去了。她搀着他。他把她当做拐杖似的。她从来没有跟丈夫以外的男人如此身体相近过,她觉得有点不习惯。他怎么就又迷糊下去了呢?

        开了房门,保姆站在门口。保姆眼睛睁得老大。也确实,半夜三更你带个男人回到家里。她叫保姆帮忙搀扶,保姆却闪到一边去了。她只得自己搀他进屋。她感觉到保姆的眼睛在后面跟着自己。他是我老师。她说明性地对保姆说。他醉了。

        宝宝睡了。保姆说,指指孩子睡觉的房间。匆匆忙忙走了,关上门。

        她瞧着门愣了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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