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四岁,他即将十六岁。
他的眸子比启明星还明亮,他的笑容比灯火还温暖,这样的他,漫漫十年时光都未能让我忘记,这样的他,也支撑着我度过了青春最美好的年华。他不知道我在后来回到家乡,回到这个南城周边的小县城,得知与他同班时,我高兴得整夜整夜睡不着觉。厚厚的日记本里我写满了他的名字,还有他今天穿了什么样的衣服,他跟我说了什么,他有没有对我笑。
可我还是担心跟我变成同学的他会与之前不一样,我担心在丽江这个遥远天堂亲近温柔的他只是上天赐给我的一个幻境,我变得很忐忑。我小心翼翼地藏着对他的喜欢,却大大咧咧地粘在他的身边,他偶尔觉得很无奈,偶尔也会在我恶作剧躲开之后回头寻我,每一次看见他寻找的眼神,我都觉得幸福极了,尽管当他知道我是在捉弄他的时候,也会故意不理我,一个人加快脚步走出好远。
大学我又不管不顾地跟他填了同样的志愿,我以为我们的未来已经唾手可得,我以为他这辈子都休想逃开我,而当某一天他跟我说他要去英国了的时候,我突然感觉自己无力到快要虚脱。
那时才大二,他站在葱郁的大树下,身形挺拔。树荫还随着风在晃动,他递给我一个笔记本:“喏,这是我的英语笔记,你仔细看看,下学期可不能再挂科了。”
倪北夏的英语成绩一直都很好,他什么成绩都好,高中的时候我就经常抢他的笔记本抄笔记,然后在他的每一个笔记本的扉页都贴上了自己的大头贴,再写些莫名其妙的话,例如在地理笔记本上写的是“夏至是,北半球白昼最长的一天”,刷刷地写了一整版。他肯定不知道,这句话里暗含了他的名字,所以我才那么那么喜欢,所以我才发誓一定要把地理学好。他肯定也不知道,那时大头贴才刚刚兴起,拍一套下来贵得很,尤其是对于学生来说,但我还是去拍了,因为我总想给他留点什么,如果以后毕了业不在一起了,他也不会那么快就忘记我。
可是我伸手接过他的英语笔记本后,满心充斥着的喜悦却被他接下来的一句话击退得溃不成军,他望着我说:“繁微,我爸妈下个月就要把我送去伦敦学法律了,你能来机场送我吗?”
我笑着点头,语气轻松:“一定来。”
回到寝室之后,我窝在床上摊开他的笔记本,手指划过他漂亮的字体,划过他因为写起字来稍稍用力而在纸上刻出的隆起,忍不住哭到夜深。
我爱他,无法控制不能自拔地爱上了他,带着懵懂和青涩,将最好的自己全都奉献给了他,可是残酷的结局却不得不给这一切划上一个句号。
他答应我,从伦敦回来再带我来一次丽江,他没有做到,所以我决定自己去实现。所以我如今坐在原来的这个位置,还是忍不住热泪盈眶,却又不动声色地将眼泪全都吞进肚子里。我已经是大人了,不再是曾经那个任性的小女孩,我还有爱我的人,我也还有我要爱的人,就让我关于倪北夏的所有执念全都终结在这里,然后坦然走向新的生活。
收拾了情绪,我从木栏外抽回腿,走到了岑穆时的面前。我夺过他手里的酒杯,柔声说道:“喝太多对身体不好,我们回去吧。”
他蹙眉不语,像是在闹脾气,我看着他绷着脸的模样笑道:“穆时,你怎么了?”他也不看我,只是起身一直闷闷地往客栈里走,一路上始终沉默。我去牵岑穆时的手,他的掌心暖暖的,或许是察觉我的手有点凉,他握紧了些,却依然没有理我。
回到客栈,阿盛抬头跟我们打了招呼:“回来了。”
我笑着应了一声,道了声“晚安”然后进了房间。
掩上门的那一刻,我说:“穆时,对不起,今天我冷落你了。”
他放开我的手,说道:“我觉得我在这里就像个外人,像个多余的人。”他神色里有一丝忧伤,我定睛再看了一眼,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岑穆时的脸上出现这样的表情。
强烈的负罪感涌上心头,我从他的背后抱住他,安慰他:“怎么会。”
他回过身来扶着我的肩膀认真地望着我,说:“繁微,你不要再想他了好不好,你不知道我刚才见你发呆的样子,心里有多慌。我怕他会把你抢走,我怕你会选择跟他走。”
岑穆时口中的“他”是倪北夏,他一直不喜欢念那个名字。
“北夏都要结婚了,穆时,你不要多心。”
我没料到这样一句话竟然会让岑穆时勃然大怒,他将我按在墙上,盯着我,眼底充满怒火:“如果他不会结婚呢?他就能随时把你带走对不对!苏繁微,你心里一直就是这样希望的,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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