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强惬意的伸了个懒腰,只感觉原本讨厌的太阳,现在也变得好多了,这莫非就是心情好,母猪也可爱,心情不好,美女不如母猪?高强不知道。
一中门外,到处都是遮阳伞,伞下就是些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家长们,还有一些手拿蒲扇的老头也在等候,这一刻,高强心中不禁有些发酸,暗暗想道:“要是妈还在的话,她也会来这里吧?”
甩了甩脑袋,把这个不切实际的想法抛出脑外,高强直接回了旅馆,三两下收好自己的东西后,他很快就坐上了回镇上的客车,是时候回去看看那本师傅遗留下来的笔记本了。
一个小时后,他在镇上买了大把的香烛,还有一盒火炮,准备拿回去祭奠一下九泉之下的父母,然后在走过镇上唯一的一家乐器店的时候,他禁不住的停下了脚步,因为他想起了前几天那个帅帅的家伙弹奏吉他时的骚包样子。想了想后,觉得自己既然要立志改变自己,那么多学点交朋友的东西,也是不错的。于是,他也忍不住的走了进去,然后在花去了500块后,背着一把吉他和几本指导书以及从老板那里半抢半送得到的斯帕丁篮球赶去了车站。
家里依然冷清,甚至可以说是冷清得吓人,诺大的一栋砖瓦房,竟然只有一个人,这样的房子里住久了的话,恐怕没有病也会得病,在这个时候,高强才理解到,为什么每一次自己回家的时候,妈妈都是那么高兴。
孤独是可耻的!高强终于理解了这句话的含义。
摇摇头,将那种对父母的强烈怀念沉在心底,他拿起了篮球轻轻的拍了起来,然后学着偶然看到的电视上的球星运球的姿势,慢慢的开始自学起来。
正所谓,不去做,就永远不会知道学习一件看似简单的技术的难度。就像高强一样,他明明想要玩下胯下运球,但是却发觉,花样篮球并不是那么好玩的,经常都是撞到腿上或者是屁股上,根本连不起来。
不过,他高强也不是没有恒心和毅力的青年人,一次不行就两次,两次不行就四次,断断续续的玩了几个小时,天都黑了,他才罢手,而这个时候,一般人根本看不出他是个篮球菜鸟,因为他运球的速度、姿势竟然娴熟无比,丝毫不比某些自诩为篮球高手的老鸟差。
“玩篮球也不是那么无趣嘛!”手指顶着篮球,一边扇动,一边看着绯红色的篮球在手指上不停的旋转,高强心中不由隐隐有些高兴,花几个小时就能把篮球学的这么好,自己应该是“第一人”了吧?
“去!”嘴里吐出一个字,他直接把墙壁当成了篮筐,手上的篮球“唰”一声飞射而出,直接飞到了预定的位置,并且在上面留下了一个深深的印记。
这下子,高强终于满意了,记下了刚才投篮所用的力度,然后又试了一次,结果居然刚好,这可把他逗笑了,嘴里不敢相信的自语道:“玩篮球居然这么简单?”
学会了篮球,心中大喜,他吹着口哨就钻进了灶屋(厨房),决定好好的犒劳下自己。
正在这时,门外传来了陈小美的声音:“小强,我给你送饭来了!”
对于陈小美,高强是打心眼里感激的,想想自己从小到大,不知道向她借了多少次钱,请她帮了多少次忙!别的不说,单单是她帮助自己照顾病重中的妈妈,这一点就足以让高强发自内心的感激她。所以,当听到她来了,高强连忙洗了洗手,带着笑脸为她打开了门。
“小强啊!来,快来尝尝我做的这个红烧排骨,还有你最喜欢吃的洋芋(土豆)丝炒肉!”陈小美看到高强的笑脸,心中也是高兴万分,因为对于高强这个孩子来说,她简直是当成自己的亲生儿子来对待的,不但是看着他长大的,而且还主动帮助他娘俩次,这不是为了摊上高强,想让他给自己养老,而是生活空虚,需要一个精神寄托,而高强就是她的精神寄托。这也是为什么,她看到高强傻愣愣的时候,会主动出手扇他的耳光的原因。
“陈妈,我……”高强这个时候真的感动万分,鼻子酸酸的,有种想要哭的感绝,因为在陈小美的身上,高强感受到了那种熟悉的母亲气息,让他都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好了。只能愣愣的看着正在饭桌上张罗着的陈小美。
“傻孩子,别看我啊!快点来吃饭吧!”陈小美看见高强傻傻的看着自己,不由自主的娇嗔道。
“哦,哦,好的,我们吃饭!”高强终于清醒了,连忙拉着椅子坐下,然后接过陈小美递来的饭碗,大口大口的吃起来。其实他真的饿坏了。
陈小美就这么趴在桌子上,眼睛慈爱的看着高强,他越是吃得多,她也就越舒服,还不时提醒他“别吃太快了”,这样的感觉,对于陈小美来说,真的太幸福了。
但是高强却不习惯她这种死盯着自己的眼神,因为他感觉心里发毛,而为了让她早点转开实视线,高强只能一边吃快点,一边开口说道:“陈妈,我不久后就要去北京了,以后,以后要是没有什么事的话,我恐怕只能一年回来几天了!”
“啊?”陈小美的脸色一下子变了,睁大眼睛,弱弱的问道:“一年不是要放两次假么?你一年回来一次,那你家的房子怎么办?”
高强沉默了一下,最后留恋的看了一下屋子,摇摇头道:“在这间房子里,我每次都会感觉悲伤,不要也罢!”顿了下:“至于,我在北京干什么?很简单,我要努力赚钱,早日完成我遗愿,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人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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