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一下,对被告人的姓名、身份和犯罪事实,都事先做到
心中有数,甚至被告人会怎样回答,应当如何予以驳斥,也
都事先设想好了,所以审讯时不论如何迂回曲折,最终总能
脱身出来,而不会太露出他耳聋的破绽,对他说来,状纸就
像盲人犬。万一有什么前言不对后语,或者有什么难以理解
的提问,从而暴露了其耳聋的残疾,有些人却把这些情况看
成莫测高深,另有些人看成愚不可及。深奥也罢,愚蠢也罢,
反正丝毫无损于司法官的体面,因为一个法官不管被看成莫
测高深或者愚不可及,总比被认为是聋子要好得多。因此他
老是小心翼翼地在众人面前掩饰其耳聋的毛病,而且通常瞒
得天衣无缝,竟连他对自己也产生了错觉。其实,这比人们
想象得要容易得多。驼子个个都爱昂头走路,结巴子个个都
爱高谈阔论,聋子个个都爱低声说话。至于弗洛里昂呢,他
顶多只认为自己的耳朵有一丁点儿背听而已。关于这一点,这
还是他在扪心自问和开诚布公时向公众舆论所做的唯一让步
哩。
于是,他把卡齐莫多的案子反复推敲之后,便把脑袋往
后一仰,半闭起眼睛,装出一副更加威严、更加公正的样子,
这样一来,此时此刻,他就完全又聋又瞎了。这是两个必备
的条件,否则,他就成不了十全十美的法官啦。他就是摆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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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副威严的姿态,开始审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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