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野僧,他都觉得疑虑不安。他隐约看见在这一艳遇中,巫
术成分远远大于爱情。她也许是一个女巫,也许就是魔鬼;说
到底,这是一出滑稽喜剧,或者用那时的话说,一出很扫兴
的圣迹剧,他在戏中扮演一个很拙劣的角色,挨打,受人嘲
笑。队长为此十分羞愧,他体会到我们的拉封丹绝妙地描绘
的那种羞耻:
羞愧得像一只被母鸡捉住的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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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且,他希望这一事件不要张扬出去,他不出庭,他的
名字就不会被人大声宣布,至少不会传出图尔内尔法庭审判
范围以外。在这一点上,他并没有错,那时还没有《法庭公
报》哩,再说,在巴黎的无数次审判中,没有哪个星期不煮
死造假币的人,不绞死女巫,或不烧死异教徒,在各个街口,
人们早已司空见惯那个封建制度的守护者泰米斯1
捋起袖
子,光着胳膊在绞刑架、梯子和耻辱柱上干她的勾当,所以,
对这些事几乎不太注意了。那时的上流社会几乎不知道从街
角经过的受刑者姓甚名谁,至多只有平民百姓享用这一粗鄙
的盛宴。一次行刑只是市井生活的一起常见的小事,如同烤
肉店的烤锅或屠夫的屠宰场一样的平淡无奇。刽子手只不过
比屠夫稍微厉害一些罢了。
因此,弗比斯很快就心安理得了,有关女巫爱斯梅拉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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