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漫稻抚着我的头发,语气宠溺的责怪我:“尽会胡思乱想。虽然人都会经历生离死别,但是,现在就杞人忧天,也太早了吧!要我说啊,许文轩就是太惯着你了,这才让你,念念不忘他的好!人哪,还是惜点福好,百年之后,多得是彼此的念想!到时候还怕什么死离死别?小菜一碟啦。”
或许,成漫稻说的极对,我不懂惜福十余年,所以才徒有遗憾,那么从今时今日起,我懂得了这个道理,事情就会真如她所说?我不禁唏嘘,真是应了那句话:“天下本无事,庸人扰之而烦耳”,这眼前事尚且说不准,何谈百年之后?
·····
一个星期后,许文轩就生龙活虎的出院了。
出院那天,我正在收行李,许文轩换下病服就蹭了过来:“老婆,让你担心了。”
“知道就好,下不为例!”
“行啊,先盖个章,这样我就赖不掉了。”
“盖什么章?”我终是知道了是什么章,许文轩这个流氓,病才刚好,就开始造次,抱着我一个劲的咬,嘴里还不停嘟囔:“这都多长时间了,我都开不了荤!”
我臊的一个劲的踢他,直到林梓茗,成漫稻和涵涵来到跟前。
多日来,我们都没顾得上孩子,涵涵一见到我们就瘪着嘴,委屈的很,等我把他抱在怀里,他便双手圈住我,脸色开始慢慢恢复正常!
······
快上车的时候,林梓茗才告诉我们,罗斯乔迁新居,邀请我们赴宴。成漫稻也如变魔术般的,从包里拿出,事前准备好的衣服递给我们,等许文轩身着黑色西装出来的时候,我还在拼命拉礼服后面的拉链,心里一个劲的叫:“该死的,我又胖了!”
可是拉上去之后,这件衣服倒是贴的很,白色的蕾丝面料加上微妙的剪裁,没想到竟能将身材修饰的如此完美,真是简单又不造作,挺好,于是我顺手挽了个发髻就出来了。
去的路上正好有个超市,我顺势买了点伴手礼,罗斯这个人,为人绅士,镇子上的人没少受他的恩惠,我也不例外。
、还行吧这边再来一个
罗斯乔迁的新居离我们的石屋不远;是上世纪留下的古堡;接手的时候应该挺费工夫的;看得出来,整修的不错;不失古典又不缺新潮!等进到屋内;一派旧时资本主义的奢靡的作风,于是耳边尽是啧啧的惊叹,从沙发到油画!
可是我最喜欢的,竟是靠近门口的旧式壁炉,看上去饱经风霜,却依然别有味道!大抵是图腾雕的很细致入微吧,我甚至能看得清壁炉上那位女士的长相!
见到罗斯的时候,他穿的不算正式;白色的恤外套了个西装因为有着一双宝蓝色的眼睛,所以他看人的时候很深邃,明明长的一表人才,而立之年却依旧单身,镇子上多得是恨嫁的女人!
他看到我们竟蹦出不算流利的中文:“欢迎你们,中国的朋友!”随后,招呼菲佣送过来四杯香槟和一杯果汁!
我们都礼貌的接受了,期间,由于林梓茗刚接手庄园,人脉关系不算宽广,像今天这种聚会本来就不常见,于是便带着成漫稻去应酬了,一时间只剩下我们一家三口和罗斯。
因为罗斯跟许文轩是第一次见面,我便忙着帮他们介绍。罗斯还是一贯的风度:“许先生,你好!”
许文轩人前一向一本正经:“你好!”
“宁宁的眼光不错,许先生果真一表人才!”罗斯讲完,我便惊讶的看着他:“罗斯,你什么时候学的中文?”
罗斯笑了笑说:“才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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