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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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质的不同哦。

        脂肪厚,面皮薄(2)

        事实上,不仅是女人之间,女人与男人之间,友谊也是一种奢侈,即使有,却也总是以牺牲性别为代价的,就像古龙所说的那样:“一个男人若将一个女人当做朋友,往往就会忘记她是个女人了。”

        古往今来,“红颜知己”是多少男人的梦寐以求,然而他们始终不明白的是,即使在“红颜”的内部,“红颜知己”也是一种绝对的奢侈。因此,男性之间的友情,被称为“生死之交”,“刎颈之交”,皆为“莫逆之交”,而女性的友谊,则被称为“手帕交”或“金兰交”,总之都是小里小气之物,都是“可逆之交”。

        历史上,广东珠江三角洲一带发誓不嫁的“自梳女”,因彻底摆脱了男人,故也能在“姑婆屋”里相濡以沫,谱写出一段终身不渝的“莫逆之交”。当然,这也不是说只有在完全嗅不到男人味的真空环境里,女人之间才能获得纯真的友谊。与男人相比,女性间友谊的建立及维护,更重要的是必须摆脱由男性所制定的友谊规范和准则。男权社会在制定这些规范时,并没有征求过女人的意见,也从未考虑到女人的特殊价值,所谓“真正友谊”的理论内核及其实践标准,都是由男性话语中心所决定的,女人和她们之间的友谊则始终处于边缘状态。

        因此,男性化的友谊标准,只供女性参考,实在不必强制性地加诸于己。事实上,男人的友谊里面,有多少是真相,有多少是徒具美学意义的概念,男人自己也搞不清楚。这也就是林语堂所说的:“男人只懂得人生哲学,女子却懂得人生。”

        笑场

        亚理士多德在《动物学》里说:人是惟一会笑的动物。如果有一天猫狗对你露齿大笑,那是何其恐怖的事。不过,当人这种惟一会笑的动物有一天在床上“嘿咻”的时候突然笑了起来,其恐怖程度,绝不输给露齿大笑的猫狗。

        上述情景,虽不一定像死人的事情那样经常发生,但是一旦发生了,却也是会把当事人郁闷死的。

        某项网络调查显示,约有三分之二强的男性把那种情况视为“男人的灾难”。既然受害者多为男性,则床上的“主笑方”多是女的。但为什么?据20世纪初在旧金山出版的一本名叫《献给欢笑的人们》的宗教小册子讲,前伊甸园时代,人类“和所有其他野兽一样没有表情”,他们不会笑,最多也就是与狼对视,一起“狞笑着”。后来,亚当在人类的第一次熟睡中做了第一个梦,梦见三美女,许他三礼物,“忠诚”、“爱情”和“笑”。亚当醒来,见到夏娃,他“张大着嘴,因欣喜而发呆。由于他下颌骨的动作十分奇特而罕见,动作又是如此笨拙,以至于夏娃看着他,也做了同一个动作,这在夏娃是第一次,但从此,日复一日,她总伴着爱情重复这个动作:冲着人爆发出一阵大笑……亚当很快就学会了模仿,当他们两人笑够了,夏娃又发明了亲吻”。

        权且拿来作一种解释,姑且得到如下答案:女人发明了笑,原因是因为男人的样子实在可笑。

        然而彼时的亚当,应算是一个“恋爱中的男人”,“恋爱中的男人”看起来或许真的很好笑,然而,一个“做爱中的男人”若感到自己当时的样子让对###得可笑的话——这种笑,临床上尚未有定义,姑且称之为“笑床”。把做爱当开车,“笑床”就属于事故;视做爱为表演,“笑床”则相当于“笑场”,算“穿帮”的一种,大煞风景,的可能性极低。《英雄》里有一场梁朝伟和章子怡的床戏,大红绸缎的掩盖之下除了蠢动的人形,就只闻章子怡一阵阵银铃般的笑声。好在是拍电影,否则,伟哥在笑声中非终生阳痿不可,男人怕“笑床”,原因可能有三。

        一、怕对方心不在焉,未有全情投入。这种哀怨绝非杜撰。我在某时尚杂志上读到一位名叫思儿的20岁女人自述:“我是个思想很卡通的人,在做爱时常有超乎常规的想像力。比如我能在他说我很荡时想到吴君如演的韦春花;在看到他脱光时想到蜡笔小新脱光裤子乱晃;他吻我时,我可能想到《整蛊专家》里刘德华看电影时的样子。不是每次都这样,但的确有时这样,于是就呵呵傻笑。”

        可爱的女人不仅有“思想卡通”的自由,更有权在任何时候把自己置身于卡通片的场景,但是除了日本男人之外,相信世界上绝大多数男人对一部卡通片是不会太有兴趣的。

        二、在80%对“笑床”持否定态度的男人当中,又有50%怀疑对方是在嘲笑自己(包括姿势、表情以及某些器官)。“我很好笑吗?”——在许多黑帮电影中,这句话常常就充当了斗殴的开场白。

        三、对“做爱”这件事本身的嘲笑。尽管男性对性爱态度各异,或严肃,或嬉皮,或委琐,而“淫笑”也是男性的专例,但临床上,大多数男人皆不知何故地一致相信正在做的乃一件极其严肃之事。然而事情的真正可笑之处,可能正在于这件事本身不仅的确可笑,而且十分幽默。w·r,r指出,幽默的理论背景就在于吊诡(pr)。幽默不同于其他严肃的人生,在于它的游戏框架(pr)——音调和平时不一样、眼睛向上眨、身体的移动。通常这些游戏框架在幽默游戏开始时即设定好了。也许是真知灼见,否则,在包括康德在内的多位大哲生前发表的性爱感言中就不会充斥着“荒唐,可笑”以及“手忙脚乱”这一类的负面评语了。

        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女人一“笑床”,正在从事下半身思考的男人就不能不像面对上帝的人类了。归根究底,女人因何发笑?此事也许就像汤显祖感慨过的那个“情”字:“不知所起”。然而男女双方不妨都退一步想:吃饭的时候为什么也不可以笑?当味蕾遭到美味突袭的时候,不论男女,为什么更是一脸的痛苦万状呢?

        伟哥与祥哥

        男性通常被认为性格急躁以及缺乏耐心,然而,当他对某个女人发生了难以抵挡的兴趣而一时又难以得逞,多数就会变得极有耐心,变得很能等,很善于纠缠。不然的话,就不会有社会团体建议把男性对女性无休止的“纠缠”法定为一项刑事罪行。

        对女人最有耐心的男人,是庄子寓言里的尾生:“尾生与女子期于梁下,女子不来,水至不去,抱梁柱而死。”有一个名叫尾生的男人,约了他中意的女子在桥下见面,等啊等,那女人始终没露面,最后尾哥等到的是涨潮,但就是不肯离开,最后抱着桥柱,淹死了。这就是人称“抱柱之信”的史上最伟大,也是最失败的等待,因为结果是该来的没来,不该来的来了。其实,我觉得尾哥的行为对于那个未能赴约的女子是不公平也不负责任的,除了堵车、化妆之外,就不允许人家有别的原因了?我想,如果尾哥能够像我们一样读过下面这个段子,思路可能就会灵活一些:一对老夫妻为了庆祝他们结婚50周年,约定纪念日当天在河边约会,就像他们年轻时做的那样。这一天,老爹带了一大把鲜花来到河边,而老太太却失了约。空等一场,老爹只得悻悻然回家,却见老太太施施然躺在床上。老爹生气地质问道:“你怎么能失约呢?”老太太把脸埋在枕头里,不胜娇羞地说:“妈妈不让我去耶。”

        过分的等待是执著的体现。当然女人的执著也不可低估。以尾生的个案为例,要论人泡在水中的耐力,女性一般是优于男性的,现代医学已经证明了女性的这个生理优势。不过,泡在水里的尾生之所以是一个男的而不是一个女的,是因为男人比女人更忠于自己的信念,而女性作为天生的人本主义者,大都倾向于把情感聚集于具体的个人,也就是说,当桥下猛涨的河水就要没顶,在尾生的心目中,本来要等的那个有鼻子有眼的女人已经逐渐变得模糊起来,甚至已变得不很重要。此时此刻,与“守信”有关的种种抽象的理念和道德信条却变得真实而巨大无比,而且足以为之付出生命。

        善于等待在本质上就是对信念的执著。男性在这方面的表现,是可以惊天地泣鬼神的,700多年前的文天祥达到了极致。蒙古人的骑兵占领杭州,南宋皇帝投降,身为右丞相兼枢密史的文天祥率部继续抵抗。艰苦卓绝了三年之后终为元兵所俘。接下来,元人在忽必烈的指挥下对文天祥展开了长达三年的耐心的劝降行动,但是文天祥心如止水,甚至当已经投降了的宋朝皇帝(宋恭帝,当时还是一个七八岁的小男生)亲自出面劝降时,文天祥不待对方开口,先行伏地大哭,外加一句“圣驾请回”弄得对方根本下不了手。最后,忽必烈死了心并且放弃了纠缠,文天祥遂于东四北大街慷慨就义。

        以封建社会的伦理,朕即社稷,朕即国家,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君劝臣降,臣岂可抗命乎?要知道,那天下乃是姓赵的天下,所谓“爱国”,只能是爱姓赵皇帝统治下的大宋国。那么,当已经投降了的赵姓皇帝亲自出面劝降而做臣子的还是宁死不从的话,局面就超越了上述一切,对于信念的执著已经超越了对皇帝的忠诚,至此,整个事件已演变成一个男人的自我挑战,而不再关任何人的事。

        有一男的,喝多了(1)

        劝一个有病或没病的男人戒烟时,医德比医术高强的医生在大事恐吓之后往往也会善解人意地补充一句:“酒嘛,最好也戒了,一时戒不了的话,也可以适当地喝一些吧。”

        我相信,即使那医生要求对方在戒烟的同时把色也给戒了,酒,也还是可以喝一些的。

        这个时候,医生的宽宏大度,往往使风声鹤唳的被忠告者在暗自大呼侥幸的同时彻底放弃了对这个问题的独立思考:吸烟从严,喝酒从宽,为什么?凭什么?

        首先,是道德上“可以喝一些”。男人喝酒不是罪,就连雍正爷当年在《大义觉迷录》里驳斥曾静“逆书”中对他的“酗酒”指控时,也不惜以尧、舜皆好酒,而《论语》称孔子“惟酒无量”这等铁证来为自己开脱。

        其次才是医学上的“可以喝一些”。就中医理论而言,这一“医嘱”的全部常识基础,其实,就是:适量饮酒可以活血(李时珍《本草纲目》:“酒,天之美禄也。面曲之酒,少饮则和血行气,壮神御寒,消愁遣兴;痛饮则伤神耗血,损胃亡精,生痰动火”)。气既行,血既活,浑身上下,一切便都搞活了。与其吸烟死,不如喝酒活,好死不如赖活,好死更不如好活。仁心仁术,无非是不想让你“心死”。

        一般相信,饮酒导致一种高级精神活动,相比之下,吃饭带来的则是低层次的生理活动,无非饱暖思淫欲而已。例如侯宝林大师在相声里说过的那俩醉鬼,一个打亮手电筒让对方顺着光柱爬上去,另一个则坚决不从,理据是“爬半道你一关电门我不就摔下来了”?很显然,这正是一种从形而下到形而上的高级精神活动,相比之下,饭气攻心的俩男人在饭后所能做的,也就是各自回家洗洗睡了,就算猛抽上两口饭后烟,也绝对达不到酒后的境界。

        所谓“搞活”,“活”的主要还是心思,肢体还在其次。如果说女人使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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