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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颈泽之前,我们不以爵士、夫人相称会比较安全,”她告诉他,“扮成寻常旅人不会引人注意。嗯,就说我们是父女出门探亲好了。”

        “那就这样办,夫人。”罗德利克爵士刚表同意,凯特琳便笑了起来,他才恍然大悟自己又说错了话。“习惯了,一时真改不过来,夫……女儿。”他伸手想捻他早已不见的胡子,不由得困窘地叹气。

        凯特琳挽起他的手。“来罢,老爹,”她说,“玛莎·海德烧得一手好菜,我想你会喜欢的。不过千万别当面夸她,她那张笑脸还是不看为妙。”

        大厅很长,通风良好,一边立着一排大木酒桶,另一边则是火炉。跑堂小弟拿着烤肉叉子跑来跑去,玛莎从酒桶里倒出啤酒,嘴里嚼的烟草却也没停。

        长椅上座无虚席,村民和农夫与来历各异的旅客并肩而坐。一手黑一手紫的染坊师傅和满身鱼腥的讨河人坐在一起;浑身肌肉的铁匠缩着身子挤在瘦小的老修士旁边;一副硬汉模样的流浪武士和轻声细语的生意人像老友般交换着路上的消息。

        然而用餐的人里有太多带着刀剑,看得凯特琳有些担心。坐在炉边那三个佩着布雷肯家的红色骏马徽章,还有一大群身穿蓝钢环甲,肩披银灰披风的人,他们肩头所绣的正是她熟悉的佛雷家双塔纹章。她一一打量他们的脸,但他们年纪都太小,认不出来。里面年纪稍长的,在她嫁到北方时也不过是布兰现在的年龄。

        罗德利克爵士在靠近厨房的长椅上找到两个位子,饭桌对面坐了个英俊的年轻人,手里正拨弄着木头竖琴。“好心人,七神保佑你们。”他们坐下时他开口道。一个空酒杯摆在他面前。

        “也保佑你,好歌手。”凯特琳回答。罗德利克爵士用一种“现在就要”的口气叫了面包、肉和啤酒。歌手约莫十八岁,他大胆地瞧着他们,问他们打哪儿来,往哪儿走,路上有些什么消息等等,连珠炮似的一串问题,叫人不及反应。“我们两个星期前从君临出发的。”凯特琳挑了最安全的问题回答。

        “我正要去那儿呢。”年轻人道。果然不出她所料,他对说自己的事远比听他们的事感兴趣。歌手们最爱的莫过于炫耀自己的声音。“首相比武大会上财主老爷肯定多的是,上回我赚的钱多到搬不动……呃,只可惜我后来把注下在’弑君者‘身上,输了个精光。”

        “诸神在上,赌徒本该遭天谴。”罗德利克爵士口气严峻。身为北方人的他,和史塔克家一样对比武大会没好感。

        “我知道老天看我不顺眼,”歌手说,“所以你那些神和百花骑士联手把我坑惨了。”

        “想必你学到教训了。”罗德利克爵士道。

        “可不是嘛。这回我要把注下在洛拉斯爵士身上。”

        罗德利克爵士又想捻不存在的胡子,他还来不及回敬对方,跑堂小弟便急急赶了过来,在他们面前奉上一盘盘面包,又从叉子上切下烤成棕色,流着热汤汁的肉片。另一个叉子上则有小洋葱、红辣椒和肥美的蘑菇。罗德利克当下就狼吞虎咽起来,那侍者又跑去帮他们盛啤酒。

        “我叫马瑞里安,”歌手边说边拨着一根琴弦,“想必你们在别的地方听过我表演?”

        听他这种口气,凯特琳不禁微笑。吟游诗人鲜少光临地处极北的临冬城,但她在奔流城的少女时代常见识这类人。“恐怕没有。”她告诉他。

        他在琴上弹出一个哀伤的音符。“那是你的损失。”他说,“你听过最好的歌手是谁?”

        “布拉佛斯的阿利亚。”罗德利克爵士立刻应道。

        “唉,我比那老骨头高明多啦。”马瑞里安说,“如果你肯花个银币,我很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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