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想要告诉你,在你高一的时候有天下午曾经遇到一个女生,她来了那个站在操场上面(呵呵,虽然不是太好意思说这件事情。)。然后当时是你带着她去了超市,还帮我买了专门用的东西。那个时候,你叫我“小朋友”,其实我已经不小了,我只是比你第一届的学妹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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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中的信突然放低,唐翊只觉得此时自己却有一种记忆回笼的感觉,好像印象中真的会有哪一天,哪一个下午。某个短头发惨兮兮的小姑娘,穿着印上“红印”的裤子,傻愣愣地操场的中央站着。他甚至,甚至能记起那天下午的关凌,那天日光笼罩的热度,还有他牵着那位“小朋友”去超市门口的一系列囧状。
……
你高中的时候,喜欢在校服衬衫加灰色羊绒背心,只爱用三菱的签字笔。不爱午睡,午休的时候总是喜欢去操场打篮球。篮球场上始终是穿8号的球衣,家住在碧云花苑栋04
……
而今天,我只是想要告诉你,我喜欢你,是从高中开始的,到现在已经整整十年了。
……
我很想见你,毕业之前听到你跟关凌订婚的消息我很难过,本来想着以后再也没有几乎见你了。没想到,现在却见到了。我当时真的很想见你,哪怕只是隔着玻璃窗再远远地看你一眼。就是像我上学的时候经常从你的班级门口走过,然后看见你边转笔边写着物理题。我原本是这么想的,可是和你相亲了之后,我真的很开心。从没有想过可以离你这么近,已经我都是很远很远,隔着很多人才能看见你的……
……
……
好久好久,就当唐翊已经完全陷入了那场被回放的高中岁月的时候,低头之际,却瞧见手上信纸上歪歪扭扭写下的最后一句。
那不太好看却显得无比可爱的字迹,在已经泛黄的信纸上,写着这样的一句话。
“唐翊,初次见面,我叫贺家欢。”
时隔十年岁月一下子被拉进,只好像那度过的风雨都只成了一瞬,皆因着这一句话,一切时间的力量都变得渺小起来。那细入生活的每一个片段,那个女孩口中对自己的喜好一切了如指掌,那个渺小而执着的身影委屈却又不失同情的面容……
他好像想起她来了,想起她相亲时第一次见到自己胆怯而又欣喜的眼神,想到自己不小心提前关凌时她有意无意为自己忧心的安慰,想到她问起自己“下次是什么时候”时的那种小心翼翼的期待,想到了当自己决定不再理她还当着她面前跟别的女人相亲时她眼中的无奈与绝望……还有,还有刚才,当她看到唐心出来时候,眼里最后一抹光辉希翼被带走的惨淡无望。
而此时,手执信纸的唐翊却只勾了勾唇,见他恢复了一贯的轻笑,唇边的笑纹熠熠而生。他对着那行字看了又看,最后轻轻道了句。
“初次见面,你好,我是贺家欢。”
贺——家——欢。
虽然晚了十年,虽然错过了无数的岁月,但是他却能庆幸,终于有一天他重遇了这个女孩。
你好,贺家欢。那么,我的名字你已经早就知道,我是唐翊。
第三十四章:做我女朋友吧(二)
周末的清晨,日光才为整个世界掀开黑纱,韵着鹅黄色的世界里,朦朦胧胧的光阑将跌打馆笼罩在一层斑斓之下。
几位师兄已经陆续起床,因为师傅带着大师兄跟二师兄提早出去了的原因,其他几位师兄起床后,也只是站的零零散散各练各的把戏。一直到了中午的时候,跌打馆里都是一片安静没有什么客人,正当这波澜平静的一天就快要过去。不料,到了下午两三点钟,馆内却突然来了一群人前来踢馆。
来人是十名长得五大三粗的男子,一个个赤胸裸背眼前束着一条血红色的毛巾。那一排人进来馆内立马站成一个对角型,最中间的男人虎背熊腰头上系了根绿丝带。见那男人红着眼,骇着气对馆内目瞪口呆的众师兄瞪了几眼,最后突然气运丹田地仰天一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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