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贝子喜欢我,对不对?」
「是的,要贝子喜欢格格,恕小红直言,比飞上月亮还难。」
「飞上月亮根本就不是难事;航天员都已经去过火星了。」
小红越听越胡涂。「航天员是什幺?火星又是什幺?」
一百年以后的世界,现在说给小红听,不,说给任何一个人听,肯定都会将她当成疯子。
所以若琪伸了个腰,打了个哈欠,转移话题,「小红你去睡觉吧,明天一早跟我到厨房。」
「到厨房做什幺?」小红眼皮不安地一跳。
「贝子想测验我的厨艺。」若琪泰然自若。
「糟了!格格你一定会被贝子休掉。」小红担忧的说。
「为什幺?」若琪越来越喜欢小红,她很容易紧张,不过部是为了主子。
「因为格格你根本没去过厨房,你连鸡跟鸭部分辨不出来。」
「你放心,我以前是开餐厅的,中西餐都会做。」
「西餐是什幺啊?」小红困惑地皱起眉头。
若琪笑道:「就是金发蓝眼睛的外国人所吃的东西。」
本来她是学美术的,在法国留学时,因为她喜欢吃,对做菜产生了兴趣,
继而放弃画画,改学餐饮,又去了意大利一年,回国之后,在台中开了一间西餐厅,生意不错,还因此认识了她的未婚夫。
据她缘浅的未婚夫表示,他是先喜欢她仿的美食,继而喜欢上她的。
看来,要捉住男人的心,先捉住男人的胃,这句话是对的。
不过小红却是一脸讶异地追问:「格格你怎幺知道蛮夷吃什幺?」
「我就是知道。」若琪一副爱困的模样爬到床上。
「你明天打算做什幺给贝子吃?」
「汉堡和薯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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