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错了,”麻雨在摇头,“这二十年来我已经失败了三次,而且每次都输得心服口服。世上绝没有常胜将军,而失败也永远比成功更让人缅怀。”
李无为眼露讥讽之色,道:“杀手的耻辱,就是杀不掉他要杀的人。是不是上次在商府让我走脱,你觉得有失颜面,所以想一枪结果了我,来捍卫你杀手的荣誉?”
“你又错了,”麻雨冷冷地看着他,“我这次来,并不是想和你一决生死。我知道杀不了你,所以我并不想用自己的血来祭神枪。”
他望着手中长枪,眼中露出崇仰之情。
枪已与他的肉体融为一体,枪带给他无上的荣耀,他也把他的一切都献给了枪。枪即生命,又有谁对生命不敬?
麻雨道:“我一生杀敌三百零六,前一百五十人中,既有巨恶元凶,又有善良无辜,但后一百五十六人,却都是十恶不赦之徒。”
李无为一笑,道:“那我也是十恶不赦之徒了?”
麻雨的眼中神色变幻不定,道:“我的老板金银儿,也就是‘金玉满堂’的主人,她曾经击败过我,也曾经救过我的命。我一直对她惟命是从,因为我相信她绝不会骗我,但是这一次她却让我失望了。”
李无为道:“她对你怎么说?”
麻雨缓缓地道:“她说你貌似君子,实乃狡诈之徒,奸淫掳掠,无所不为,而且途中,我也确实听到不少关于自然盟的恶迹,所以我就接下了这趟任务。不过,我现在已经认识到这是一个错误。”
“你听到的一定是‘小联盟’的恶语中伤了,但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总有一天会水落石出,”李无为脸上的怒色一闪而过,很快又恢复了平静,“但是什么让你改变了对我的看法?”
“你的剑法!”麻雨眼中露出了崇仰之色。
“我的剑法?”李无为觉得很奇怪。
麻雨郑重地道:“不错,你的剑法虽然还不完美无缺,但却代表着一个人,一个至高无上的人,也是我一生中唯一敬佩的人。当你使这套剑法时,我仿佛又看到了昔日的他,所以在商府我才会一战而退,现在又‘阴魂不散’地找上你。”
李无为的心猛地一跳,急忙道:“你说的是谁?”
“‘寰宇剑魔’欧阳啸傲,”麻雨的脸上全是敬仰之情,“他曾让我俯首称臣,可我对他绝没有一丝恨意。正是在他面前,我发下了不再杀一个好人的誓言……”
李无为感到热血上涌,自豪洋溢在他的全身。他学的剑法,居然是“剑魔”欧阳啸傲的,这一刻给他的震撼实在太大了。
一剑光寒四十州,十万凶徒尽授首!
欧阳啸傲,这是一个让多少人疯狂爱戴、顶礼膜拜的人!
十余年前,江湖上还有谁比他更侠肝义胆、多姿多彩?时至今日,他的威名依然如日中天,光彩照人。有些人似乎天生就是大人物,而且永远是大人物,没有人能够忘记他们。
李无为忍不住哼了起来:“好男儿,闯四方。贼与寇,莫能挡。不惜千金裘,何重美名扬。但为黎民苦,方将正义张。一剑走天涯,何处是故乡?英雄泪,何必藏。伤心事,不妨讲。登高仰天笑,豪气高万丈。手执一头颅,敌胆为之丧。生来已为幸,何苦摧肝肠?”
麻雨默默地听着,似乎也在追忆着往昔的岁月,直到李无为哼完,他才道:“这首歌是令狐慧为‘剑魔’所作,十余年来在江湖上为人传唱,经久不衰。它歌颂的是一位顶天立地、旷古绝今的大英雄,他虽然已沉寂多年,但没有人能忘得了他,他永远活在江湖人的心里!”
他忽然目光炯炯地看着李无为,道:“你使的是‘剑魔’的剑法,你就绝不能让它蒙羞!‘剑魔’是大侠客的象征,一剑飞出,便是群魔命丧之时,所以我希望你要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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