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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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我打电话告诉丁朝阳,晚饭取消了。

        在阮锦姬的办公室里,我知道了一些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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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前,阮锦姬,不,我应该改叫她朱槿,年轻的朱槿刚从一所职业学校毕业,学的是美容专业,她心高气傲,不愿到美容院做美容师,她热爱化妆,仅限于自我服务而已,低三下四地看顾客的脸色行事,她做不来。

        女人的敌人永远是女人,她宁愿躺在男人的身下媚态百出也不愿意去伏侍那些有钱有闲却没了青春的老女人们的刁难。

        从学校毕业后,她在酒吧与床之间辗转流连,以唱歌谋生。

        当然,在宣凌霄的酒吧里混得时间最久,因为有他罩着,不太会有人欺负她。

        不,你们不要意会错了,她不是卖笑女子,只是,看哪个男人顺眼,而她看着顺眼的男人对她又有意思,她会让他顺利搭讪,一起喝酒调情,她同时和很多男人保持着若既若离的暧昧,却不跟他们上床,她喜欢看这些素日里冠冕堂皇的男人们一边表演着绅士风度一边琢磨着怎样快速剥下她衣服的滑稽嘴脸。

        她总是懒洋洋地摇晃在酒吧的舞台上唱歌,台下的男人们为她如丝的媚眼疯狂尖叫,偶尔的,她会恶作剧一样边唱边一寸寸地剥下上衣,露出雪白圆润的肩颊,台下的男人,就一浪一浪地呼唤着她的名字:“朱槿……朱槿……”

        她再得意地用嘴角叼着冷冷的媚笑,慢慢拉起衣服……兀自婉转歌唱。

        也会有贼心不死的男人在酒吧外堵了她,她不惊也不惧,漫不经心地说:“我不喜欢男人的。”

        大多男人就识趣而去,这一招不成,她就会在夜色蒙胧的街边慢慢解了衣扣,说:“现在就来么?”

        然后,在男人的瞠目结舌里,掩上衣衫,冷笑而去。

        男人总是这样,他们喜欢用攻克城池的方式呈英雄,如果城池主动打开,他们反而无措了,像盲目自信的人一下闯进了不知东西南北的迷宫。

        在朱槿眼里,男人一点都不可怕,全是贱人。

        他们那么热衷于扮演英雄,费尽心机去抢中意的一切,而那些送上门来、唾手可得的东一切,太缺乏刺激的游戏性质,倒是让人索然了,所以,已婚男人喜欢搞外遇,因为老婆是自己的了,合法使用,毫无刺激可言。在没有了战场的和平年代,男人们都把情场当做战场去冲锋陷阵。

        每当被心怀叵测的男人拦截,她会主动送身上前,做宽衣解带状,男人也就落荒而逃了。

        他们忍受不了谣传中的冷傲险峻山峰,在抵达的一刻,突然变成了一抬脚就可迈过的土堆。

        22岁了,朱槿的身体,依然完好无损,没有成功送出过。

        一个秋天的下午,天空显得高而远,心情很好的朱槿去找宣凌霄,在电梯里,她遇见了丁朝阳,这个身材瘦长的男人之所以引起她的注意,是因为,她进电梯时,这个男人用脑袋抵着电梯墙壁,一声不响,好像睡着了。待她半个小时后回来,他居然还在电梯里,姿势不变,朱槿觉得好笑,怎么会在电梯里睡着呢?

        她犹豫着是不要是要唤醒,电梯到一楼,她迟疑片刻,没出电梯,随着进电梯的人,再次上升。

        她随着电梯上到了顶层,又下到底层,丁朝阳依然保持原姿势不动,她决定唤醒他,于是,手搭在他肩上:“嗨,醒醒,回家睡吧。”

        令她大吃一惊的是,丁朝阳缓缓转过了头。她看到了一双看似伤感却无比清醒的眼睛:“我没睡。”

        他声音低得充满了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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