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竟,长长地舒了口气。
很久很久的后来,她才知道,他长舒一口气,是在得知她是个在欢场混迹谋生的女子后,突然有了如释重负的感觉。
欢场中的女子,对男女之事,是习以为常的司空见惯吧,哪有真情可言?他大可不必内疚。
他们还是相互留了电话。
待她回家,才见,包里多了一叠粉色的钞票,还有一张纸条,要她原谅自己的荒唐。
那些钞票,被她一张一张地摆在床上,她坐在地板上,看着它们,哭了。
她不是那种一定要把处女之身留给丈夫的人,她只是,一直没找到合适的人相送而已,但,她不能忍受这样的屈辱,这与那些衣着袒露地坐在酒吧沙发里,待价而沽的风尘女子有什么不同?把这肉身,让男人用目光称量一下,酌价卖掉。
一直,她是蔑视这些女人的,觉得她们像一堆失去了尊严的肉,谁出得起钱,就可以拎回去蹂躏一顿,再扔出来。
所有能标价卖掉的东西,都是贱的。
只有无法用金钱衡量的东西,才是高贵的,比如爱情,多少金钱也办不到让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无条件地喜欢。
当然,那时的她没指望过得到丁朝阳的爱,她也不爱他,萍水相逢里有了故事的一对男女而已。
他可以不爱她,但是,她不许他不敬她。
他不仅不敬她,甚至还亵渎了她,用那叠钱。
她决定电话他,斥责他一顿,她做不到像个那位香港女作家说的那样,看透人间凉薄,谁想拿钱来辱没自己时,那么,让他辱没好了,她弯弯腰,把钱捡起来,又算得了什么?
在22岁的女子眼里,肉身关系和爱情一样洁净而神圣。
她气势汹汹地电了他,他回应得很是恍惚,仿佛早已忘记,他曾在某个心意郁郁的夜晚抵达过这个女子的身体深处。
她怎能不愤怒?
她在电话里骂他,让他把他的臭钱拿走,否则,她会天天在公寓楼的电梯口等他。
他的声音一路低下去……
她再次见到了丁朝阳,约在一间茶馆,她看住他躲闪的目光,姿态泼辣,把钱抽出来,一张一张地数,啪地摔到他面前:“一张不少。”
丁朝阳讪讪收起,说:“你误会了我。”
“应该是我说你侮辱了我。”因为愤怒,她的鼻翼忽闪忽闪的。
丁朝阳隆重地向她道了歉,她没再刁难他,不知为什么,他眼里的抑郁让她有点心疼,总想用掌心拢拢他的脸,也真这么做了,丁朝阳愣愣地看着她,他的手也合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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