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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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瑗被第一志愿的大录取,是一座南边的海边城市里的百年老校,在国内也很出名。花瑗选的是大着名的金融学。

        陈晨煎熬了三年,多方打听,也报考了花瑗所在的大。

        暑假,秦世显接花瑗道京城一趟。所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秦世显努力了三年,花瑗也渐渐让秦世显接近。秦世显还在暗中调查花母的死因,他总觉得若华不是因为爱情寂灭,就会轻生的人,他知道若华有多爱花瑗,她是不会抛下花瑗一个人的,加上方娴那些话,秦世显更觉得可疑。

        高悦悦选择首都的人民大学,选择法律专业。杨怡然进了传媒大学,选了新闻专业。她的身材还是那么胖。

        “妈,我给您领了个女儿回来,您不是一直稀罕女孩儿吗?我这给您带回来了啊,以后别扭着我要媳妇了。”秦世显拉着花瑗进屋。花瑗好奇的打量着古朴的房子。出了季家,她的眼神要活泼许多。就算是季嘉瑜很好,慢慢回神的花瑗还是很不喜欢季家,尤其夫人,很多时候,她都觉得夫人阴沉的目光是要吃了她!

        “哟,你哪找来的这么俊的闺女,成年了不?儿子你别祸害未成年啊。”秦母丰满的身体看着优雅,速度很快的到花瑗面前,上下打量着花瑗,花瑗还是怕接触到生人的目光,明显往秦世显后面躲一下。

        “我说了,这是你闺女,我妹妹,我认得干妹妹,懂吗?”秦世显把花瑗推出来,面对着秦母。

        “这是,你那,的女儿?”秦母也知道儿子前些年追求一个又孩子的老女人的事。起先她不同意,还没等她使出招数,儿子自己失魂落魄的回来了,秦母一调查,得,人家自杀了。

        “嗯,季家对她不好,她都成这副模样了,季家的人也一点不关心,有一次这孩子生病发烧,差点烧死在那家里,愣是没人理会她,是他那二哥回家,才把她带到医院,妈,你也别嫌弃她,这孩子苦。”秦世显一说,满是心酸。

        “得嘞,我还不知道你,带回来,你都说是我女儿了,我还能对她不好吗?我就当干捡一闺女了。”

        “她叫什么?”秦母闹了半天,才发现她还不知道人家名字。

        “季花瑗,不过,你叫她花瑗就好,以前她随她妈妈姓。”秦世显道。

        “我知道了,好了,我会照顾她,你一身飞机上的味道,难闻死了,快去洗洗,我叫米婶做了你最爱吃的红酒排骨,我闺女我就带走了啊。”秦母牵住花瑗的手,花瑗见秦世显没跟上来,有点犹豫,她可怜兮兮的看着秦世显。

        “跟着她去吧,我妈不会伤害你的。”秦世显揉揉花瑗的头,柔声道,他都不知道他把花瑗当妹妹还是当女儿养。花母的遗言,他终究要做到。

        “啧,秦世显,你把这柔情劲儿放一半在你未来老婆身上,你也不会光棍到现在。”秦母看得咋舌,不知道的还以花瑗是他媳妇呢。

        “妈,放心,有生之年,你会抱着孙子的”。秦世显朝她摆摆手,回自己的房间了。

        “走,小瑗,干妈带你看看你的房间,你就把这当自己家啊,闺女啊,你要多吃一点,看你这瘦的,手上一点肉也没有,女孩子要丰满一点才好看,你看着你这干瘪的身材,光是脸蛋长得好是不行的。小瑗,你喜欢吃什么?有喜欢的就告诉干妈,干妈亲自做给你吃,你不要看干妈这样,我做的菜最好吃了,你世显哥哥小时候一回家就钻厨房。”秦母是一个很爽朗的人,同时也很热情。

        她给花瑗的睡衣,衣服,毛巾什么都准备好了。花瑗洗完澡出来,秦母还坐在卧室里的小沙发上等着她。

        这个房间布置很温馨,风铃,布艺台灯,毛茸茸玩具,床头柜上的杯子,书,还有门后面的飞镖盘插着一些飞镖。秦母一一给花瑗介绍:那个海螺是她前年从海南带回来的,同别人抢来的,那个当地人死活不肯降价卖,她一急,最后,她丢给人家一百块拿起海螺就跑,她说她本来打算给二十的,结果拿错钱了,她懊悔半天,当时又何必只为一块钱和她争吵半天,多的都去了;那个风铃是她去年从西藏带回来的,西藏喇嘛给她的,她以为遇上强买强卖的,她死活不要,又听不懂藏语,两人推搡半天,还叫来了警察,警察听完,默然无语的给两人翻译,她这才知道她闹了一个大乌龙;还有那个格子拖鞋是从英国带回来的,等看鞋子后面的商标,上面写着,把她气坏了。秦母语气欢快,这些小饰品她都有一个欢乐的故事讲给花瑗听。花瑗渐渐听出神,她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

        “谢,谢谢。”花瑗突然间开口说话,声音有点哑。

        “妈,你行啊,我三年都没让花瑗讲一句话。你这一来,她就给你说谢谢。”秦世显的头发还是半湿,他诧异的看着花瑗。

        “哟,那是我荣幸。这闺女啊,看着就遭老大的罪,我这心疼啊,就忍不住拉着她说话。儿女都是父母的债,她那亲生父亲着实不是人。”秦母怜惜的看着花瑗:“小瑗,你安心在这住下,把干妈这当自己家,干妈给你好好养养,至少也要养出两三斤肉出来,才放你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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