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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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白人男子刚要继续开口说话,牵着的狼犬却突然咆哮一声,挣脱了绳子的束缚,一个跃起,狠狠地朝着易飞扬扑去!

        “哦,该死!”白人大惊失色!

        眼看那狼犬就要将易飞扬直接扑到,危难间,易飞扬毫不客气地抡起拳头,噗地一声,直接打在了狼犬的鼻头上。

        “嗷”地一声惨叫!

        那狼犬哪里想到对手会如此彪悍,鼻头又是它最脆弱的地方,当即被一拳打昏过去。

        白人傻眼了。

        瞅了瞅躺在地上抽搐的爱犬,又瞅了瞅活动手腕的易飞扬,须臾,竖起大拇指:“厉害!”

        ……

        眼前这位身材高大的白人男子不是别人,正是美国传奇作家,恐怖大王斯蒂芬-金。

        斯蒂芬-金是个奇怪的人,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写恐怖小说写的久了,自己的精神也趋于疯狂阶段。有的时候,他很喜欢观察死去的东西,比如丢在垃圾桶的死狗,死猫,死耗子,这些东西会给他灵感,他会立马想象出一个画面,一个主妇打开冰箱,里面盛放的不是什么奶酪三明治,而是一个死孩子!

        如今,斯蒂芬-金又迷上了养狗,并且是那种最凶猛的狼狗。

        在他看来,这种动物像荒外的野狼一样,还保留有动物大多数的兽性,而这种兽性正是他创作恐怖小说所需要的。

        斯蒂芬-金喜欢看大狼狗将一只活鸡活活撕裂的模样,那种血淋淋的场景,会让他沉浸在死亡之中难以自拔。

        他的家人十分反对他这种超常的行为,认为他这种是谋杀和虐待。

        可是斯蒂芬-金却说,每一个成功的恐怖作家,都是疯子,你们和疯子讲道理,无疑等于与虎谋皮。

        这只大狼犬的残忍,成为了斯蒂芬-金钟爱的原因,可是没想到今天却差点闹出事故。要不是易飞扬那凌厉的一拳,将发疯的狼犬直接打晕,后果真的难以想象。

        第二十二章。【王者交锋】

        客厅内,易飞扬打量着周围的装饰,其中一颗悬挂在墙壁上的鹿头,还有架着的一支来复枪,引起了他的注意。

        “那是我去年在印第安纳州打的。上帝呀,为了追赶它,我差点摔进了悬崖里,不过上帝保佑,我福大命大,最后还是载誉而归。至于那支枪,则是我祖父最喜欢的武器,它一次可以装满七发子弹,开枪射击威力极大,砰地一枪,可以把任何动物的脑袋打爆!”斯蒂芬-金骄傲地介绍着自己的荣誉和收藏品。

        易飞扬笑道:“我也很喜欢打猎,有机会一起研究研究。”

        “研究?哦是吗?好的。”斯蒂芬-金愣了一下笑道。

        易飞扬则顺手拿起那把来复枪,上膛,瞄准,比划了一下,来复枪在他掌心旋转一圈,潇洒,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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