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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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我也领教了老祖宗神农氏尝百草实际是给中国人带了一个坏头,老乡除了大口大口啃白面馍之外,不进其他油盐。结果,馍啃光以后,就三年灾荒了。数千年来,中国人局限于从植物中吸取营养,这对于改善人口素质,提高健康水平,决不是件好事情。

        唐朝的胃口(2)

        因为,一个面有菜色的民族,想不当“东亚病夫”也难。

        所以,我很看重苏轼文字中那盆蒸得烂熟、令人食欲大开的同州羊羔,这实在是一个很重要的信号。至少表明在大唐盛世,一直延至五代、北宋,生活在黄河流域的汉民族,受到西域文明的薰染,饮食习惯上的逐步胡化,是不争的事实。国人的消化系统里,肉食渐渐成为很主要的成分,这是中华民族的一大幸事,也是中国历史上得以辉煌的物质基础。

        一个人,活得好不好,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活得好不好,胃口,是很关键的问题。

        同州,即今之陕西大荔,由于南濒洛水,西临黄河,是个粮谷丰饶、水肥草美的农业县份。那里出产的胡羊,肉质细嫩,味美可口,乃泡馍的首选羊肉,至今有名。但在东坡文中,最应该引起我们关注的,不是羊肉的质地问题,而是他所说的做法和吃法,虽只不过是一道菜,但却有改变中国的重要意义。

        在地球上,凡食肉类动物,都凶猛,凡食草类动物,都温驯。唐代同胞可能从不断侵扰中原的胡人身上得到教训,人强欺侮人,人弱受欺侮。因此,神农氏的草食主义,在唐代,逐渐失去市场。同州,距离西域甚远,吃羊羔,绝对皈依西域正宗。

        这盆蒸得烂熟的羊羔,更接近美国人的感恩节或圣诞节的火鸡,而与祭孔时全猪、全羊、全牛毫无共同之处。第一,在做法上“灌以杏酪”,绝非中国人的传统;第二,在吃法上“食之以匕不以箸”,也是对尝百草的神农精神,予以革命和否定。

        “食之以匕不以箸”,看似小事一桩,但对唐人来讲,这个突破,意义重大。

        世界上从来没有恒定不变的东西,民族特性也非铁板一块,饮食习惯并不是永远不可改变的,所以,对付这只羊羔,除了一把锋利的刀,一副坚固的牙,一个强壮的胃,还需要那种绝非汉人所有,而是胡人天生的饮食心理,方能左手割肉,右手持杯,享咀嚼之趣;方能食膻啖臊,大快朵颐,得饕餮之乐。酒足饭饱之后,再加之一壶浓酽滚烫的好茶,沁入心田,那就齐了。

        放下筷子,拿起刀子,在唐代,便是不以为奇的事情了。

        肃宗为太子,尝侍膳。尚食置熟俎,有羊臂臑。上顾太子,使太子割。肃宗既割,余污漫刃,以饼洁之,上熟视,不怿;肃宗徐举饼啖之,上大悦,谓太子曰:“福当如此爱惜。”(王谠《唐语林》卷一)

        因为不同饮食文明表现着不同民族特性,这种食用工具的区区变动,也会起到不可小视的微调作用。一般来说,动筷,礼让谦恭;持刀,很难斯文。汉人用筷挟菜,温文尔雅,殷勤周到,多繁文缛礼之士;胡人持刀食肉,血气方刚,多剽悍强横、骑劫掳掠之徒。所以,大唐盛世,与其说唐人胃口朝胡人饮食靠拢,还不如说西域文明也在影响着中原文化,交流通常是相互的,开放从来是彼此受益的。

        作为中原文化和西域文化的交汇点,唐代的长安,便是当时整个社会开放政策的实施中心,也是从广义上来理解大唐盛世有一副极其良好胃口的集中体现。

        如果,我们从诗人李白笔下的“胡姬”,在其诗篇中的出现频率,也可估计,或者想象,这座都城,是以怎么样的姿态,向全世界敞开怀抱了。

        胡姬貌如花,当垆笑春风。(李白《前有一樽酒行二首》之二)

        细雨春风花落时,挥鞭且就胡姬饮。(李白《白鼻》)

        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李白《少年行》之二)

        何处可为别,长安青绮门。胡姬招素手,延客醉金樽。(《送裴十八图南归嵩山》之一)

        从这些诗句所提供的意境,若能在冥思暇想中,神游一千多年前的古长安,那将是怎样一种体验啊!不过,我还是郑重劝一句,若是你读过白行简的《李娃传》,建议你先不要到唐代的红灯区平康里去,那儿是李娃和她的姐妹们活动的领地,你的荷包里若没有足够的银两,那将是你无法承担的高消费。而是要到西市、金街一带,那里的食肆,酒店,歌楼,舞榭,倡馆,茶寮,戏场,杂市,才是更红火、更热闹的去处,才绝对是一个值得你逗留的风流所在,否则,李白跑那里去做什么?

        唐朝的胃口(3)

        你会发现那些打扮得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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