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是个集体运动,能和大家一起玩,好过自己一个人玩。
他抱着球,进入场中,一声哨响,篮球比赛重新开始!
新加了个人,还是个不对付的人。
场上的其他人都有点没精打采,跑也跑得懒洋洋,传也传得没力气,还暗暗有点排挤祝岚行,也就在板下拦截祝岚行的时候比较卖力点——至少不能叫讨厌的人先下一城,是不是?
同伴的消极怠工严重影响到了唐锋锐内心的算盘。
这群二傻子,就不能长点心吗?
唐锋锐疯狂给这些人打眼色,打得眼角都要抽筋了也没有用处,他气得脸都歪了下,干脆直接挥手要球,球到了手也不停,直接一转,转到祝岚行那里!
祝岚行正跟着球队在场中奔跑走位。
球不往他这边传,人不往他这里追,他运动得也不是很激烈,只是慢跑,卡位,相较身体,更多靠眼光和技巧。
然后球飞来了。
祝岚行伸手去接,接住了,但没站稳,后撤了一步,才将重心稳定。
他眉头轻轻一皱。
不是这球太快太重,而是身体……出于他意料的虚弱。
他运球向前,有人来拦,他晃过去,但被晃的人再向他一撞,他就拿不稳手里的球了。
球权转移,祝岚行撑着膝盖,趁空隙深深吸一口气,眨眨眼,眨去滑过眼睫的汗水。
其他打球的人也趁这个机会,跑到唐锋锐身边,低声说:“昨天发生的事情不记得了?”
唐锋锐常常觉得自己的智商和周围的同伴格格不入,他脸上笑嘻嘻,心里p,还有点滴血:“……我的签名篮球我能不记得?睁眼看看祝岚行现在的样子。”
“出了不少汗。”
“然后呢?”
“易出汗体质?”
“……”唐锋锐简直维持不了嘴角的笑容,“球没到他手里,他闲庭信步;球到了他手里,他就得动起来,一动,假的真不了,坏的好不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