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血虚弱所致。
“早十余年,读研究生赶功课,一只手抱着女儿,在阴湿的小屋里,连熬三个通宵,条理清晰地做出论文来,洗把脸去见导师,照样神清气爽。”清川对着屠秋莎感叹。
“早二十年,半夜爬起来,坐在灯下给暗恋的男同学写信。写了一封又一封,不曾投递的信。一双眼睛始终是清澈的,不知道世间尚有黑眼圈这回事。”她说。
“如今这副不中用的皮囊,真该蒙起面纱,隐遁山林了。”她捂住面孔。
“去学瑜伽吧,”屠秋莎热心肠地推荐,“你家那个怕死的男人不是早就学去了吗?”
屠秋莎对满城极为不屑。提到他的时候,屠秋莎有不少刻薄的绰号奉送:胆小鬼、呆子、自恋狂,等等。与屠秋莎打趣自己的丈夫,倒也是清川生活中的一大乐趣。
“怕死的男人上下班有规律。”清川叹气,“不似我,要上课,要学习,要兼职,要做饭,千手观音!”
“俞清川,你好好看看你自己!”屠秋莎对她是恨铁不成钢,生气道,“你是拥有硕士学位的大学副教授,在职女博士,不是卖身为奴的童养媳!没有人规定你必须把自个儿捆绑在屋子里,一天二十四小时劳动!”
“你别趁火打劫啊,把我形容得那么不堪!”清川骇笑,“怎么看,我都算仪容整洁,还没到奓着头发、穿一身烂塌塌的睡衣上街买早点的程度吧?!”
“是是是,我承认,你岂止仪容整齐,简直就是闭月羞花!”屠秋莎跺脚,“你照照镜子去,你的脸色,苍白得跟石灰一样!”
屠秋莎不容她分辩,硬拽了她去练功房。清川和屠秋莎在同一所大学任教,清川在法律系教经济法,屠秋莎在外语系教法语。她们共同的空当是每周二的下午,于是练习的时间就定在了星期二,与满城练习的时段错开来。
“我不想每周都见到你那个宝贝老公!”屠秋莎翻个白眼。清川知道,宝贝在屠秋莎的词典里,是个贬义词,语义等同于活宝。
瑜伽房的老板宗见是屠秋莎的爱徒,学外语的男孩子凤毛麟角,宗见的口语又很出色,屠秋莎就对他格外留意,鼓励他继续深造,去做一名同声翻译。
但宗见志不在于此。大学一毕业,他就约了几个臭味相投的背包客,去了一趟青海的无人区,拍回大量关于藏羚羊、野牦牛以及雪域高原的图片,回来后在学校的礼堂办了一场摄影展,惹得师弟师妹们艳羡不已。
宗见在市区租赁了房舍,开设了炙手可热的瑜伽练功房。练功房的生意好得出奇。他以教授瑜伽赚取了人生的第一桶金,其成功多多少少带有几分神秘超凡的气息,不比那些倒卖木材或是炒作房产的奸商,这是众多女郎对他趋之若鹜的重要因素之一。另一个原因是,他外形出众,有肌肉累累的胸脯和手臂。
“男人的胸膛如同女人的大腿,用于吸引异性,”清川笑道,“我到今日才知道,男人生得太好,同样会叫人想入非非。”
“我敢保证,倒退20年,宗见的出现,将会毁灭你我之间牢不可摧的友谊。”屠秋莎言之凿凿。
“色迷心窍!”清川笑着打她一下。
宗见的家不像一个家。
整层打通的偌大的练功房背后,有一个独立的房间,以透明的落地玻璃墙阻隔,棉绒的窗帘半遮半掩,那是宗见起居兼办公的地方。
从练功房到宗见的私人房间,一路铺陈着发亮的柚木地板。宗见选的是一张宽大的竹编床,卧榻前铺陈着极大极美的地毯,蓝白两色。地毯一头放着景德镇瓷花瓶,里面插着大蓬大蓬的干花,褐色的、米色的。窗边的墙壁打横做了几格细长的木板,放着书、碟片、软盘等等。室内宽绰得很。
清川若干年来以老女人自居,对宗见那种年纪男人的习性全不熟知,因此无端端怔了半晌。那是她第一次去练功房。
宗见有课程,屠秋莎熟门熟路领她进了内室等候。房里没有椅子,只有散乱堆放的一些大抱枕。屠秋莎往地上一坐,脱了鞋,靠住软软的大枕头。清川坐也不是,站也不是,拘谨地四面张望,翻看宗见的书和碟片。宗见的碟片全部是道家音乐,由法铃、法鼓、木鱼、笛子、二胡演奏,都是很冷僻的乐器。清川不感兴趣,转过头向屠秋莎询问一个核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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