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手心的体温从我的手背传过来,使我的手汗从掌心和每一个指尖渐渐渗出。我能感觉我的手柔软得就像一团棉花,灼热得像一团火焰似的,这玉葱般的手曾被许多人称为极品。瞧,它是那么娇柔丰腴修长,肤色又泛着透明般的光泽,仿佛你可以看到一个激情女人的血液从手的河床上,汨汨流淌到整个生命河流里。
“一双法国19世纪贵妇的手,抑或拉菲尔笔下经典画作中的女人之手。”北京才子全然不顾周围的老马和林歌,如此肉麻地吹捧道。
“开我什么玩笑,你究竟看出些什么你就直说。”我坐正了一下身子。
“先问你,你信不信这些?”
“信一点,但不全信。”我说。
“你童年的时候,是不是远游过?”
“嗯,是的。”
“在北方,是不是?”
“这,你也能看出啊!”
“是啊!能看出,你的人生第一站就走得好远,走到雪山丛林的北疆。”
我感觉他真神,但马上就感到不对劲,联想到森林里的那个画家,难道他是画家第二?名曰看相的,充其量不过是我的读者——早从我的故事里知道了我的经历?
是啊!他是读过我书的呀!可书里面从来没有写到过我的童年时代的流浪生涯,那是怎么一回事呢?
“告诉我真话,你怎么会知道我的童年经历?”
“你的手上写着的呀!”
“你真会看相?”
“那还能假?怎么,你碰上过假看相的骗子吗?”
我狡黠地一笑,“看相的,我问你呀,我碰上过冒充看相的骗子吗?”
“没有,你不会碰上骗子的。你只能碰上痴情汉。”
他无意中的这句话引发了我心中的隐痛。
痴情汉,痴情汉,他们都在哪里?
像划过天际的流星,他们的眼睛都霎时在我的眼前闪亮了。
我的前夫阿根,他那双恨不得把我吞下去的眼睛……
我的东洋美少年海天,那站在日出映照下的富士山顶的青春身影,那黑色眸子散发着纯真的初恋狂热的光泽;
我在“9·11”中罹难而去的华尔街准新郎格兰姆,他像一泓秋水般的蓝眼睛,将我淹没在深深的海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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