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志是村里走出去的第一个大学生,从邻居们艳羡和佩服的脸上就能读到“神仙”和“奇迹”。这一刻何琳也很兴奋,有点沾光的感觉,当然王传志有些得意北京普通和平凡的他,在老家却找到了不一般的尊重。
传志笑呵呵的,这个四年前的地区高考状元似乎早习惯了这一切,只是何琳第一次当女一号,突然被当作偶像追捧,被当作稀有动物围观,有点不知所措。
“哎,你在北京什么地方?能天天见到天安门毛主席不?”一个憨厚的男人的声音引来了周围人的附和。
何琳老实地回答:“不经常,离那里有些距离。”但声音太小,别人没听清。传志就热心地给众人解释,说她家在什么地方,离天安门有多远,倒几次车,花多少时间,语气中有点小小的不耐烦,同时也有点小小的炫耀成分。不过何琳不以为意,大家对她感兴趣呗。
“干净,瘦,漂亮!”
“瘦?在婆家吃仨月的红薯就不瘦了。”
第一次听到邻居对她的评价和调侃,然后接过未来婆婆递过来的鸡蛋汤,喝了一口,咸。喝两口,太咸。刚放下碗,那只一直游荡在外围的哈巴狗又蹿过来了,不是贪吃,而是亲热地将前爪搭在她膝盖上,狂蹭不已,很激情兴奋的那种。
何琳吓死了,窘迫地想找个地缝钻进去,这么骚包的狗狗呀!公然——好在桌子一角挡住了众人的视线,她用一只手悄无声息地拨开了它。
忽然门外骚动,一个矮壮的黑脸膛男人笑咧咧地走进来。传志叫了声:“哥!”
婆婆马上介绍:“俺大儿子,王传祥,老实得很,不会说话。”
何琳不知该怎么招呼,只是忙点头示意了一下。
未来大伯哥嘴巴咧得更开了,“嘿嘿。”
婆婆来了第一部分(6)
老太太梗着语气问他:“你家里呢?赶紧过来搭把手做饭啊,没眼色劲的!”
“这就去找她。”王传志的大哥嘀咕了一声转身出去了。
邻居们朝未来婆婆起哄:“传志的娘,有了城里媳妇感觉就不一样了,腰板直了腿也壮了,将来还不跟着儿子享福去啊!”
老太太的脸像一朵雏菊绽放开来,“还不赶紧攒钱让你孙子念大学,念出来也有福了!”
“孙子念中啥用?人家疼他娘去了,到头哪有咱老妈子什么事!隔一辈,远了,只有咱疼他,等到他能想到咱,黄土早掩到头顶了。”
半杯茶水下去,何琳想去厕所的念头更强烈了,但不知卫生间在哪里,不好意思开口,脸上憋不住了。王传志会意,和他母亲低语了几句,老太太便站起来赶人了:“坐了一夜火车累了,各位也回家歇歇吧,明后天我请大伙吃喜糖,散了吧散了吧。”
众人嘻嘻哈哈往外走,“传志娘,攀上了大城市里的亲家,得请喜酒啊!”
“新媳妇脸皮薄,不然现在就要酒喝!”
“这么喜庆的事,不能捂着呀,捂也捂不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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