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找我啊?”这时候,老板娘从里面走了出来。
我转身朝她看去,却不由她一如当年的那身打扮,白色围裙挂在胸前,清丽的脸庞一如往昔,虽在眼角处多了几许鱼尾,却一点都没影响到她的美丽,反而能够让人感到安详。
看着她,再看看老板,除了岁月不饶人,还要叹男人总是比女人老得快。
“老板娘还认识吗?”在我打量她的同时,她也在打量着我和文文这两个站在队列外围的人。
这时候,正在忙活的老板也被吸引了过来。
两夫妻仔细地上细打量了我一番,好像没有一点印象了。
这也难怪她们,毕竟已经十年过去了。
这十年地里,来这儿吃包子的人如菜畦里的韭菜割了一茬又一茬多了去了,你还指望着人家记住你。
正当我觉着没指望的时候,却见那老板娘突然拍了一下额头,惊喜道:“你是那个状元!”她终究还是认出我来了。
(250文。學網我笑着点了点头。
老板困惑地望着老板娘,道:“什麽状元啊?”老板娘笑骂道:“你这老东西,真是人老了眼睛也不好使了,前一节子你不还跟我提起当年经常来咱们店里跟你一起侃足球侃人生侃理想的小兄弟吗,这会怎麽到了你眼前就不认识了?”“哎呀!”老板一拍脑瓜,懊恼道:“可不是嘛,我怎麽叫这茬给忘了。”他握住我的手,笑道:“又十年没见了吧,你都变的我认不出来了。”我笑道:“是啊,十年了。”“怎麽这麽多年也不来看看老哥哥。”他有点激动道:“老哥没少跟你嫂子提起你,每年一到学生毕业的时候,我就埋怨你嫂子当年为啥没跟你要个电话什麽的,也联系不上你。怎麽样,混的还不错吧,在哪里发财呢?”还真没想到他是个这麽长情的人,说的我都有点激动了。
说起当年,大华、老九我们几个几乎每天都要来这包子店一次,特别是有球赛的时候,一呆就是几个小时。
老板也是个健谈的人,性格有点好动,就像个没有长大的大孩子,混熟以后经常跟我们聊天侃着玩儿。
他也是个球迷,贼喜欢贝克汉姆。
原因并不是小贝的球踢的有多好,而是小贝比较帅。
我们在一起聊球,基本上就是打口水仗。
他喜欢小贝,大华喜欢罗尼,老九喜欢欧文,而我却独爱菲戈,所以我们一侃起来的时候,口水四溅,唾沫星子能喷多远,口渴了就喝水,没水了,坐在旁边的老板娘会欣然为我们添好,反正那些时候没少喝他家的开水。
“发财倒不敢,手里还算有几个小钱。倒是老哥你这店铺是越开越大越开越红火。”我赞道。
这包子店比十年前大了两倍多,四间门面,,里面都是全新的装修,比起大城市里的店铺一点都不逊色。
“这算得了什麽,混口饭吃罢了。”他呵呵笑着,笑得很开心也很欣慰。
“喂,喂,还卖不卖包子了?”人龙又开始喧哗。
“雪梅,红梅,快出来顶一下手。”老板娘朝店里面喊了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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