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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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说是还有活动,我本来就没睡饱,又吃多了脑袋有些缺氧,坚持要回家睡觉,陆鞘带我回小公寓,自己进厨房收拾残局,我回卧房睡觉。

        这一进去不打紧,房间里居然挂满了我和儿子的生活照,印象里我和儿子都不是镜头感很强的人,偏偏这些照片选的角度都很好,而且儿子随他爹,比我上相,也不知道陆鞘从哪里拍来这些照片,还洗出来挂了满屋子,这家伙说白了就是闷骚,其实我这个人还是很民主很不介意他明着骚的嘛。

        我也不出去表扬他,洗了把脸就上床睡午觉,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发觉有人在我脸上摸了摸,弄得我有些痒,然后那人把手收回去了,我翻了个身就继续睡了。

        这一觉直睡到了深夜,要不是要上厕所估计我还醒不来,屋子里没开灯,我找不着拖鞋,光着脚丫跑去卫生间,结果半道上听到陆鞘的声音,他似乎在跟人通电话,说话断断续续的,我只听到了几句“她喜欢玫瑰花”“晚上睡醒了该饿了”,一个男人对你是不是用心怎么才能看出来呢?当然是他的生活是不是围绕你而转。

        从这一点上来说,陆鞘应该爱我相当深沉了,我抿起嘴笑。

        我刚从卫生间出来,陆鞘就在外面敲门了:“然然,醒了吗?”

        “醒了!”

        他这才进来。

        我笑得眼睛都眯起来:“看不出来啊二少爷,您还有这么讲文明懂礼貌的时候。”

        这话当然指的是他进来居然还先敲门,陆鞘却显然误会了:“不是你说的?对外人闷对内人骚,我正在努力让你成为我的内人。”

        噗。

        跟陆鞘比流氓,他优雅着都能让你自惭形秽黯然离去。

        他憋不了多久就过来拍我屁股:“快起床换衣服,带你吃好吃的去!”

        这次他没带我去什么高档餐厅,而是去了一家大排档,天气渐渐热起来,坐在外头吃烧烤还微微出了层薄汗,陆鞘知道我喜欢吃烤羊肉串,点了一手自己几乎没吃,我还假惺惺跟他客气:“你也吃啊。”

        他含笑看着我:“你吃。”

        中途我被辣着了,撵他去给我买饮料,趁他离开,又吃了几块臭豆腐,最后一块还没咽下去呢,就听到他的声音了。

        这回不是说话声,我顺着声音来源望过去,只见他滑稽地带着卖唱小哥的小蜜蜂,还抱着人家的吉他,坐在树边轻声唱:“难以忘记,初次见你,一双迷人的眼睛,在我脑海里,你的身影,挥散不去……”

        我脑袋里轰的一炸,原来他还记得!

        刚认识他那会儿,其实《流星花园》已经不那么红了,只是我那时候看《逆水寒》,无可救药的爱上了顾惜朝,把演员钟汉良的所有片子调出来重新看一次,这才又复习到《流星花园》,我那时候对陆鞘说:“看看,多浪漫啊,要是有个男人肯为我在街头唱歌,我一定嫁给他!”

        那时候的陆鞘还年轻,拉不下面子做这种丢人的事,我也革命立场太不坚定,被他随随便便就骗去了民政局,这回我犯矫情了,没想到他居然还记得!

        我拼命把嘴里那块没来得及嚼烂的臭豆腐咽下去,结果咬到了舌头,疼得眼泪都出来了,围观的群众显然误会了,我听到一个小姑娘对她男朋友说:“你看那个女的都感动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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