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说嘛,非要你亲自送货上门,原来是想借机表白,这个桥段在小说里已经屡见不鲜啦。不过,这姓雷的也不算太笨就是了。”
“你们是怎么谈的,瞧你,头发弄乱了,唇也肿了,不清楚的人还以为……”在我冷然警告的目光下自动消声。
坐了半个多钟头的车,被路边点心店飘来的蛋糕香味吸引,便拐了进去,点了店里的招牌点心黑森林蛋糕及宝塔玉米佐奶油葱油饼,再要了杯橙汁。
“哈,小捷,那姓雷的看你的眼神,我敢打包票,绝对是喜欢你的表现。只可惜被女人宠坏了的他自以为喜欢你,你就得乖乖地靠过去让他喜欢,所以表现得幼稚了点。但总体来说,姓雷的应该是被你煞到了。”默默地吃着蛋糕,唯有向以宁叽叽喳喳个没完。
我沉着脸,一语不发。
雷烨喜欢我,我就该谢主隆恩,然后屁颠颠地跑去让他喜欢吗?这是什么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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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我行我素
向以宁继续说:“不过,这种天之骄子的喜欢可不是好事一件,通常情况下都要女人去将就。所以,我建议你还是保持理智好。”
我脸色稍缓,晲了她一眼:“终于说了一句人话了。”
她呵呵一笑,拨弄额头的刘海,爽朗又妩媚的中性魅力惹来过路行人异样的目光。
谁说向以宁不漂亮?虽说没有古典柔和细致的美,但那种中性与独立特性的个性魅力却是一般香港女人所没有的,也难怪乔一鸣爱她入狂。
向以宁用手手肘撞我,“对了,冒昧问一下,如果姓雷的真的要你做他的女朋友,你该怎么办?”
我斜眼睨她:“你不是说什么也没听到吗?”
她讪讪一笑:“隔得那么近,总也听到一点点嘛,我保证,真的只有一点点。”
我轻哼一声,望着窗外的景色出神。
“哎,小捷,你倒是说话嘛。”她又用手肘撞我。
我叹气,她什么都好,为人热情,急公好义,也挺讲义气,与我说话也投机,可唯一的缺点就是太吵了,真不知冷漠淡然的乔一鸣怎能忍受。
在她再一次的催促下,我开口:“对于这种有钱人来说,女朋友的定义与情妇是一样的。”只不过多了个体面的称呼而已。
女朋友?啧,随时可以拉上床,随时可以滚下床,还要说一句“好聚好散”或者是“我对你已经没有感觉了,所以咱们分手吧”的潜台词,如今的男人,不管是有钱的富家公子,还是普通的花花公子,没一个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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