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生下来之后,他和她的关系,就保持在一个相当精确的温度点左右。
不会暖的舒服。
也不会冷得感冒。
跟着他到底是为了什么,三千块一件的毛衣,五千块一双的鞋子,一万块一个的包包,大家都羡慕的车子,两百万的公寓。
说不成之为理由,当然是假的,胡蔚专业上学的是平面设计,没有跟沈庆平的时候她也爱去逛那些名店,不为买东西,一是看创意,二是看潮流毕竟大牌自有成为大牌的道理,她走进去,那些火眼金睛的店员根本头都不会抬起来一下,但是一旦逗留的时间过长,或者手眼并用去拿那些包包衣服细细过目,就会有人板着脸过来,口气客气,语调鄙夷地说:“请不要触摸。”
现在,现在她们哪里敢这样,就算她把包放在地上拖,店员一样满脸堆笑,跟在后面介绍说这个包的确是很结实,很经得起拖的。
胡蔚有什么变化?没有。
但与之有关的点点滴滴有变化。
就是这些见微知著的变化,造就某一种气场。令人一望便知这个人在浮华世上游刃有余,无论她从什么途径得到这个能力。
倘若另一个胡蔚,去做月薪三千的工作,每天加班,一年不喝星巴克以存钱买一个的基本款,为了龌龊老板的性骚扰发愁,又要应付街道治安困扰,又要对付周遭八婆是非,得到的,自然是另一种气场。
哪里那么容易放弃物质享受的甜美滋味,比所谓爱情更直接,恒定,更多选择,更少制约。
沈庆平爱不爱她?初相识的时候她当然觉得是爱的。
那时他会给她时间,还有金钱。都不算多,但对她来说足够。唯一正面争宠的乃是工作,胡蔚私心里觉得这才是一个男人成功的标志,与之争夺来的时间才弥足珍贵,值得迷恋其中。
最后还是答应生下孩子。她为他几乎小产,之后他也殷勤过一段时间。
他不爱她吗?
任何论点都很容易找到正反两方面的论据系统,一样有理有利有节,每一面单独来看,都天衣无缝。
看你中意哪一方。无关对错,只在喜欢。
但是他说,聪明人就不会问这种问题。
他明明是个生意人,为什么说话简直像苏格拉底,三个字有六个解释。
再一次放下手机,胡蔚叹一口气,王静宜已经回去了,下车前拍了她一下,心事尽在无言。
已经不早,就算沈庆平不给她打电话,她还是要回去的,否则能去哪里?宝宝也要见到妈妈。
她调转车头,此时电话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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