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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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以前他顺便擦掉了凤玺上的指纹,再印上自己的指纹上去,故意做得杂乱些。

        就连有可能沾到血迹的地方也被他用漂白水洗了下去,保准他们法政科验不出任何蛛丝马迹,起码让他们无法采取血液样本。

        若说小偷与警察斗智斗勇那是天经地义,可换做警察对警察的斗智斗勇那就是手到擒来知根知底了。

        天知道林屠析可是第一次做这种事,还是为了帮助他一直缉拿的小偷勒小步。

        怎么想怎么怪异啊,可林屠析又想,若真的要拿这样的把柄来指证勒小步伏法的话,恐怕他会第一个鄙视自己。

        毕竟是勒小步帮着找到这凤玺的,而且是冒着被侵犯的危险,虽然勒小步可能还不知道自己遭遇过这种危险。

        毕竟是勒小步带着他找到那贼窝的,否则他也不可能这么快破案,虽然勒小步也是存了要偷凤玺的心思,但到底是个“未遂”。

        缉捕了勒小步这么久以来,这还是林屠析第一次见勒小步做下这样乌龙的事。

        聪明反被聪明误,偷鸡不成蚀把米之类的辞藻完全适用于勒小步当下的心情。

        想到她昨晚气呼呼的小脸,以及明明能自己走却反而磨着让他背下山的撒娇摸样,林屠析不禁勾起浅色的唇,眸子中的黑沉竟也柔和了些许。

        其实,在这件事情上,但凡林屠析再卑鄙一点,无情一点,或者勒小步再庸俗一点,市侩一点。

        那么这场警匪间的追逐便早可以告一段落。

        那么这警与匪之间的爱情也不会有所发展。

        有时候一场爱情的到来可以让两人跨越身份,跨越地位,咳咳,甚至跨越种族(这个重口了b)。

        能够突破看似不可能的阻碍长相厮守,靠的不仅仅是两人体内荷尔蒙分泌得有多茂盛,再茂盛也有竭尽的时候不是?

        靠的就俩字,合适。

        合适的时间,合适的人,合适的心灵补偿,合适的人情世故等等等等。

        对上了口味,兴许就是一辈子。

        当然,从现阶段来看,林屠析和勒小步间的关系还没有明晰到“爱”的地步,充其量就是一个“合适”与“对口”的组合(尽管两人目前也没这么觉得)。

        过程是热闹了点,囧了点,但终归是个好的开始。

        偶尔的拌嘴可以增加生活情趣,可这日子也不能总是吵吵闹闹的啊。

        就算林屠析忍得住闹腾,勒小步也会很累的,偶尔温馨一下也挺好。

        就好比现在,厨房里,勒小步扑上林屠析背后,双腿勾着他的窄腰,两只裹着绷带的胳膊抱着他的脖子,跟个考拉一样眯着眼打盹。

        伏案切菜的林屠析表情尚且淡定,不过额头上那隐隐的十字青筋泄露了他隐忍许久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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