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过上帝那里,也到过凄凉的地狱深渊,孩子们,经过最后的失败与苦难,我把我的忏悔交给你们,试图说服你们理解我为什么要逃离这个可怕的时刻而想去做一个真正的圣人,而你们做了些什么?你们只有埋怨!
“吸血鬼莱斯特在哪里?”这是你们想知道的。穿着时髦的黑色礼服大衣、笑起来露出小尖牙的莱斯特在哪里?他脚蹬英式长靴大步踏过每一个人虚伪而阴险的内心世界,经过的华丽都市中挤满了扭曲的受害者,而其中的大多数人都应当得到吸血鬼的亲吻。这些才是你们谈论的话题!
贪得无厌的血贼和灵魂摧击者莱斯特,复仇的莱斯特,狡猾的莱斯特,……的莱斯特,噢,事实上,了不起的莱斯特在哪里?
是,我喜欢这个说法:了不起的莱斯特。我觉得这本书用这个名字听上去很不错。而我,当你认真阅读这本书的时候,其实就是了不起的。我的意思是,必须有人来说。不过让我们再回忆一下你们关于蒙那屈的歌舞。
你们说,我们不想要这些破损的残迹!我们要英雄。不朽的哈利在哪里?让他出场、咆哮着穿过法国区的大街小巷,让他在风中随着灌入微型耳机里的音乐歌唱,而金发在紫色的阴影中飘散。
太好了,是的,我喜欢这种景象。当然。我还留有摩托车。另外,是的,我非常喜欢礼服大衣,它们都是我请人做的;关于这一点我不会向你们做任何辩解。而且我一直喜欢长靴。想知道我现在穿的是什么吗?
我不会告诉你们!
血颂(2)
在进一步深入之前我不会告诉你们。
不过好好想一想,我要说些什么呢。
我在这里向你们讲述创世和永生的超自然显圣,基督教的整个(或多或少)历史,关于世界重要时刻的诸多反省——而我得到什么感谢?“这是一部什么样的小说?”你问。“我们没有让你去天堂和地狱!我们希望你成为想像中的魔鬼!”
上帝啊!你令我感到痛苦!你真的令我痛苦,我希望你了解这一点。我如此深爱你,需要你,没有你我无法活下去,你令我感到痛苦!
说吧,把这本书扔掉。唾弃我,谩骂我。谅你也不敢。将我从你们的理性活动中驱逐出去。将我从你们的背囊中扔出去。将我扔进机场的垃圾桶。将我丢弃在中央公园的坐椅上!
我在乎什么?
不。我不希望你们做这些。不要做这些。
不要做!
我希望你们阅读我写的每一页。我希望我的文章能深深吸引你们。如果可以的话,我要吸食你们的血液,将你们牢牢纳入我的每一个记忆、每一次心碎、参照系、暂时的喜悦、小规模的战胜、神秘的投降片段。好,我已经为这一时刻整装。我从未为这一时刻整装吗?还有谁能衣衫褴褛比我更好看?
叹息。
我痛恨自己的词汇!
为什么无论我读多少书,最后我听上去总是像一个国际流浪汉?
当然一个绝佳的理由便是,我沉迷于为凡世间撰写适合所有人阅读的作品。我希望自己的书出现在活动房屋的集中地和大学图书馆里。你懂我的意思吗?为了我所有在文化及艺术上的渴求,我不是一个杰出人物。你难道没有猜出来?
又一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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