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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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气很快氤氲满室,镜中的一切渐渐消失,只留一层薄雾罩在其上。隔着一层轻雾,这个世界便再难看清。

        昨晚,孔达和郑眉来找我的时候,我只说过自己被人打劫,但是从来没说过是摩托车劫匪。如果是不知情的人,第一反应必然会问摩托车的事情——

        可是,郑眉没有。

        我的上下班时间,郑眉最清楚;要跟老板娘借钱的事情,她也知道。丁书琪才认识她一天就怀疑到她身上,我又不是白痴。

        不过,方才说了一堆废话,我还是希望她能问一句:“什么?你碰上了摩托车劫匪?”

        可是,郑眉,没有。

        心中对她最后的一点希望,分崩离析。

        从大一她接近我伊始,我就知道她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然而,在别人的冷嘲热讽中长大的我实在太渴望得到来自外界的善意了,看着她亲热友好的表情,我全心全意地期盼那是真的。即使那友情来得别有用心,我也期盼有朝一日,那可以变成真的。

        孔达,你为什么突然打破这种平衡?为什么突然做出暧昧的举动?你暧昧的结果,就是让我失去了一个守护已久的同伴,失去了一个渴望已久的美梦,失去了一个永生永世不分离的企盼。

        我像只乌龟一样,把自己的头缩在壳里,不去承认这个世界的真实。可是,丁书琪说的对,蛇就是蛇,不知道什么时候,它就会咬你一口,因为那是它的本性。

        人性是我不能控制的,我自己对校方的姿态却是可以控制的。认错,还是不认错,这是个很简单的问题。

        跟郑眉说的容易,实际上抓劫匪哪有那么容易?苍霞市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想找一个躲着的人,没有十天半个月是不成的。可是明天就要告诉校方我的决定,我又不会大变活人!无凭无据的,哪个信我?至于p地址,更加是无稽之谈,别说吧主轻易不会给你查p,即使那两个p是同一个,我又能证明什么?只有做贼心虚的人才会被我唬住。

        没错,我还可以拉出人证丁书琪来为我洗清冤屈,证明我没有出卖自己的灵魂和肉体。

        可是——

        这样一来,更大的可能是把丁书琪给牵连下水。

        如果学校是本着求证的态度而来,我倒是可以一五一十地说明。要命的是,汪副校长一上来就认定那是事实,也就是说,校方已经把我推到犯人而不是嫌犯的位置上,他们所有人的定向思维会把我的一切解释都看成是狡辩。

        遇到事情,最先想到的不是查证,而是把自己的责任先撇清,在世人面前露出一副大公无私、绝不护短的形象来,我不知道学校这些年的声誉是不是都是这么来的。

        突然很想笑——这样的一所糊涂学校,哪里配得上我白芷?最好笑的是,在这里从幼儿园上到大学三年级,我居然第一次看透这个我生活了近乎一辈子的世界。

        如果不是还有目标要实现,白芷我现在就应该破门而出,挥挥手告别枫音,只留沧海一声笑。

        然而,现实容不得我这样嚣张,客观没给我一份潇洒的底气。

        想想吧,当年刚在花满楼打工时,遭遇几个横挑鼻子竖挑眼的更年期八婆的当众调教,还不是一样忍了?被想吃霸王餐的地痞用滚烫的麻辣锅底泼了一身,还不是一样忍了?不懂规矩,吃饭时没给大厨先盛饭,被能当我父亲的人呵斥得像孙子一样,还不是忍了?送餐时却被色狼占了手头上的便宜,还不是忍了?

        忍了这么多,为什么?

        只有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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