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的龙道夫还是顽固的,像阳光下暴晒了的石头,长得粗糙,里头也是的料子,不懂柔情。但他此时已经开始慢慢地注意着女人是什么样的动物,比如程青,她走起路来长发会在瘦削的肩上一起一伏。
龙道夫的视线落在程青拎着的购物袋上,想了想,走上去,帮她拿过来。他是还没开窍的,觉得拎东西就是男人该做的事儿~他不会意识到这个正常的举动对程青来说是一种蛊惑。
细节往往是最勾人的。
在龙道夫半弯下腰拎过她手中的购物袋的时候,程青心里咯噔了一声,是非常暖意的感觉。
她没说什么,龙道夫也没说什么,俩人继续逛。逛到一家专门卖胡桃夹子的店门口,程青站在橱窗前看。龙道夫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发现了那只巨大的,骑着红色马的胡桃子夹子,他觉得这玩偶做得真丑,可程青却是吸引得走也走不动了。
“喜欢?”他皱着眉问,觉得这玩意儿设计得太坏品味了。
程清回头看他:“是啊,不觉得很可爱吗?”
哪里可爱了?
龙道夫没吭声,扫了一眼下面的价格牌,觉得可以接受:“喜欢就买。”
这就是他干净利落的地方。
程清却摇头:“不买,贵,不划算的。”
是一种说服自己的语气,就像小孩儿看到别人有糖吃,自己没有,于是就会说:“这糖不好吃的。”
就是这样的语气了,说完程青就拉着他离开,非常自然的举动,轻轻得拉过了他的袖子,又自然地松手。
龙道夫看了看她,不吭声,多少有些触动。如果一个女孩子为男朋友买礼物连价格都不看一下刷卡,却在给自己买东西时忍了又忍,这样的姑娘该怎么形容?
程逻曾经特臭屁得在他面前夸耀:“怎么样?这次我看上的妹子怎么样?懂事儿吧?巨懂事儿吧!特窝心!我女人!程青!”
把自己的女人作为炫耀的资本,是让人觉得特酸也特值得为他高兴的事儿。
懂事儿,是真懂事儿。
龙道夫也这般评价程青。
大多数男人就希望自己的女人是懂事儿的,依赖自己却又可以独立。
分别的时候程青从龙道夫手里接过购物袋,那双眼睛又水盈盈地看着龙道夫:“别告诉程逻哦。”
“嗯。”龙道夫一本正经得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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